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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价值需通过录取制度改革实现
2014-09-05 11:35 | 来源:南方都市报 |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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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昨日正式发布,这也是恢复高考以来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此轮改革从考试科目、高校招生录取机制上都做出了重大调整,包括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

这一轮高考改革,在考试科目改革上颇有“大动作”,也比较具体,包括文理不分科、成绩分两部分,英语一年两次考,同时,也进一步明确要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力图校正高考公平,可在录取制度方面,却并不明朗。而众所周知,录取制度改革,才是高考改革的核心和重点,可以说,高考科目改革、取消高考特长加分、扩大地区高考公平等改革措施,最终都必须通过录取制度改革来实现,如果目前的集中录取制度不打破,科目改革、取消特长加分等改革调整的价值将很有限。

英语科目两次考,这可扩大学生的考试选择权,但按照高考改革方案,在录取时,是取两次考试最好一次成绩计入高考录取,这显然只能降低一次考试的偶然性,却无法减轻学生学习英语的压力,试想,在每分必争的高考录取中,一个学生第一次考了149分,也可能考第二次,希望能考出满分150分。多次考试要减轻学生的考试焦虑,必须对应高校自主招生、多次录取。

至于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这在目前的集中录取制度框架下,可一定程度补偿公平。但调整、补偿的力度是有限的,因为从根本上说,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就注定各地高考录取指标配置的不均衡,而且,这种制度,也进一步衍生出高考按户籍报名制度——— 由于高考录取指标分到各省,因此各省实行按户籍报考,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解决难点也在这里。

其实,针对我国高考制度存在的问题,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到,要推进考试招生相对分离,实行高校自主招生,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但这两方面改革,给大家留下一定的想象空间,一是“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二是“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事实上,如果做好基于高考成绩的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我国未来完全可以实行基于全国统一考试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如是,分省按计划录取制度将突破,异地高考问题也就不再存在,所有学生自由高考,再以统一成绩去申请大学,这可实现更大程度的高考公平。

取消录取批次,如果能做到,将改变我国高校等级化管理的传统做法,促进高校平等竞争,但如何取消,也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在集中录取制度下取消,这恐怕十分困难,因为划分批次控制线是维持集中录取秩序的重要手段,最多是减少录取的批次,把二本和三本融合;二是通过高校自主招生达到取消批次的目标。

不难看到,两种路径选择,后一种要求政府部门放权推进招考分离,落实学校自主招生,而前一种则是维持集中录取制度,在现有框架下调整。如何选择,对高考改革的未来极为重要。政府部门能否放权在录取制度上有实质性突破,将决定这一轮高考改革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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