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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推行廉政考试 不合格暂缓提拔
2014-09-04 08:23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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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陕西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以来,已有55224人(次)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共有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

345人因成绩不合格暂缓提拔

据悉,陕西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从2008年初开始试点,到2009年在全省市县(区)管理的领导干部中推行,再到2010年9月扩大到拟任副厅级领导干部,逐渐实现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在全省范围内的全覆盖。

截至2014年6月底,陕西省已有55224人(次)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共有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其中副厅级3人,处级44人,科级265人,科级以下33人。

根据规定,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陕西省纪委披露,曾有一位领导干部准备被提拔为陕西省某局副局长,属于实职干部,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没有通过,尽管补考过了,仍没有被委任在实职岗位。

试卷由专家拟定 纪委增“案例分析题”

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内容包括“党纪主要条规、政纪主要条规和国家主要廉政法规”三大类。据悉,试卷邀请陕西省委党校等单位专家拟定,陕西省纪委特意增加了案例分析题,设定一定的情景让领导干部进行分析判断,使参考人员能将考试和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力求实现学以致用。

考试题型分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六大类,满分100分。对考试的方式,只作原则规定,闭卷考试,60分合格。

在陕西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崔利民看来,“考廉”成绩过关,并不意味着“思想过关”。“这就好比一个司机,交通规则考试的合格并不能代表他以后驾车就不违规、就不会出交通事故,但我们也不会因此而否定交通规则考试的必要。”

各地推行存在差异

中央纪委宣教室有关负责人士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目前陕西、吉林、山东等省已经在省内全面推开职前廉政考试,而像河北、甘肃、宁夏等其他省份也已开展不同程度的试点工作。北青报记者在梳理中发现,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在各地的运行也存在差异。

例如河南省开封市便规定考试采用闭卷形式,60分以上为合格。而广西南宁市则规定考试采取开卷形式,但考试合格线相应提高,需达80分才能顺利过关。

去年9月6日,中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下发廉政法规测试试点工作通知,还依据参考者的年龄差异对考试形式做出不同规定,这一规定也在福建省泉州市、莆田市等地施行。按照规定,50岁(含50岁以下)实行闭卷测试,50岁以上实行开卷测试。制图/潘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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