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曼 时评作者
据媒体报道,在海淀区北京国际温泉酒店南门附近,西三旗城管、警察及街道办联合执法查抄路边占道摊位时,一男子一边旁观一边准备打电话,被误认为是在对执法过程拍照,被10多名身着白色制服的执法者追打。目前被打者周某仍在接受治疗,经医院诊断,周某头部有两处伤口且有轻微脑震荡,其右侧眼部红肿有外伤。事情的具体情况警方仍在调查中。
路人甲旁观执法结果被打成脑震荡,这一幕再次刷新了人们对执法中暴力行为的认知,同时也让人不得不感叹,这年头,走在街上难道目不斜视才是保命诀窍?
据街道办工作人员称,追打周某的执法者们并不是城管队员,而是街道办雇用的保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撇开打人者的身份不讲,既然当时是西三旗城管、警察及街道办三方联合执法,为什么会放任光天化日之下的暴力行为?
据说打人的原因,是误认为旁观的男子在拍照。莫说周某并没有在对执法行为进行拍照,就算是在拍照,对执法行为进行拍摄又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或者条例呢?正常的执法行为本来就应该在阳光下进行。普通市民在没有设置禁戒范围内的拍摄,并不能构成侵权或者妨碍公务,是合理又合法的。尤其是北京本来就规定城管执法要全程录像,正大光明的执法没理由惧怕市民的拍照监督。
海淀区城管分局人员说,城管队员当时并不在执法现场,至于现场有无警察,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既然是联合执法,就不应只是街道所雇保安的单独行动,当这些保安暴力殴打旁观市民,甚至“追着打了50米”,警察或者城管都毫无觉察?在这样一个联合执法过程中,都能上演一出全无顾忌的暴力行径,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这些保安和街道到底是什么关系,当他们“代表”街道去参与联合执法时,街道是否有工作人员陪同约束?在追究保安打人责任的同时,这些疑问也要给公众一个交待。
对待执法对象,还是旁观的路人,执法者们都不应该采取暴力手段。尽管,打人的可能并非正式“执法人员”,但是,这些保安既然参与了执法活动,那么,街道办就应该为他们的暴力行为负责。再次,不但要对打人者追究应有的法律责任,除此之外,联合执法的另两方也不能置身事外,既然是“联合执法”,当然也有出了事情联合承担责任的意思。
原标题:联合执法为何如此害怕“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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