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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停车3分钟必须熄火?
2014-08-28 15:14 | 来源:扬子晚报 |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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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环保 还是早熄火吧

三分钟内熄火

张叶 绘

居民住宅楼下禁止开餐馆,摩托车也要贴环保标识,停车三分钟必须熄火……为了保障蓝天白云,南京拟立法出台一系列环保新举措,你觉得这些办法可行么?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新一版《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新版条例草案”出炉,即将召开立法听证会,征集市民代表参与。

扬子晚报记者

仇惠栋

重罚污染

最高罚款从5万提升到50万

早在2005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出台了《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于2012年进行了修订。但随着空气质量问题凸显,这部法律显得有些跟不上时代了,许多条款规定较粗略,处罚条款也是“毛毛雨”,其中最高处罚额只有5万元,对于排污大户而言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这次的新版条例草案,加大了对于污染行为的罚款力度,例如:餐饮服务项目没有采取措施防止大气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其中,最高处罚额度提升到了50万元。新版条例草案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生产使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排污单位不执行停止或者限制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9月5日前

市民可报名参与听证会提看法

这五大焦点条款,是否可行?将在接下来的听证会中进行广泛讨论。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听证会稿)全文见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www.njzffz.gov.cn)。这次听证会将遴选听证参加人10人、听证旁听人不超过30人。

市民参与听证的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5日18:00。 报名可采用电话、网络、传真或者书信等方式。报名电话:025-68786918、68786929、18051000574、68786942(传真);报名通信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405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编:210019);电子邮箱:83216315@163.com。

五大焦点条款

可对污染企业强制断水断电

排污大户不听话,罚款几万几十万也不疼不痒,怎么办?这次新版条例草案拿出杀手锏:断水断电断气,直接釜底抽薪让你企业办不下去。

第二十七条规定,排污单位拒不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关闭、限期治理或停产整顿决定并继续违法排污的,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提供生产用水、生产用电、生产用气;有关单位应予以配合,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已有的恶臭企业,该怎么处理?这次新版条例草案明确,除工业园区外,不得新建排放恶臭气体的建设项目。原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化工、石化、制药等行业的排污项目,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期限内完成限产、停产和搬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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