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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案再敲“委托代理拆迁”丧钟
2014-08-23 08:06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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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约评论员陆文江

当务之急,是依法对“委托代理”方式严加整顿,使拆迁回到法治和公平的轨道上来,别再放任其制造新的悲剧。

备受关注的山东平度“3·21”涉嫌放火案日前在青岛公开审理。随着案情的披露,人们进一步看清,这起拆迁血案存在深层的社会问题。

平度事件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放火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拆迁人员,背后其实有人撑腰。当地政府与开发商联手,恶意使用“委托代理”手段,雇佣社会力量参与拆迁,用暴力开路,结果发生惨案。

揆诸现实,“委托代理”制造的拆迁悲剧并不少见。前不久发生的河南新郑夫妇被抛墓地野蛮拆迁事件,就是当地把难拆的这一户委托给村组而导致的。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退居二线”,当起了“甩手掌柜”,将拆迁工作委托给一些组织或企业。这种“社会力量动手,自己背后撑腰”的拆迁方式,弊端越来越大,成为孳生暴力拆迁的重要土壤。

所谓“委托”,实质上是利益链条缠绕出来的畸形政商关系。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需要从拆迁征地、低价收高价卖的“土地财政”中,获得丰厚财税来源,但又害怕与拆迁户直接冲突。另一方面,开发商为了赚取利润,自然希望早搬迁、早开工,但又碍于企业身份,缺乏强制权力。由此看,“委托拆迁”之下,可谓皆大欢喜。政府有了“缓冲带”,出了事有人背黑锅,而开发商获得了强拆的“尚方宝剑”,自然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

以利益乃至暴利作为纽带的“委托代理”,无疑是一出政商相互配合的双簧戏。暴力强拆事件中,不少是由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和发展经济等旗号,把土地作为敛财筹码,与开发商联袂演出的。这样一来,必然导致两个后果,一是产生腐败,不少落马官员都有本“土地账”,项目起来、干部倒下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二是损害公民合法权益,从火海殒命到睡梦中被抛到墓地,斑斑血泪,都在控诉其祸害。

披着“委托”马甲的暴力拆迁,一次次带来血的教训,损害公民权益,已经是必须清除的社会公害。当务之急,是依法对“委托代理”方式严加整顿,使拆迁回到法治和公平的轨道上来,别再放任其制造新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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