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聂宽冕实习记者连若云)23日下午,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再次在京召开“武隆景区诉《变4》违约”媒体沟通会,宣布正式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被告美国派拉蒙影业公司、一九零五电影网赔偿损失共2080万元。
武隆喀斯特公司总经理黄道生现场通报了正式起诉《变形金刚4:绝迹重生》违约的情况。武隆景区方面于7月22日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变4》片方美国派拉蒙影业公司和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影网)分别作为一、二被告被起诉。
据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武隆景区提出的主要诉讼请求包括:一是要求派拉蒙影业采取补救措施,在电影《变4》以DVD载体发行或在电视以及数字播放平台播出时,加入并正确显示“中国武隆”标识;二是要求《变4》片方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合同款人民币480万元;三是要求《变4》片方承担武隆景区的经济损失,即自201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2014年1月20日至21日为配合拍摄《变4》封闭景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400万元;四是要求《变4》片方赔偿武隆景区合理预期利益损失人民币1200万元。索赔总额共计20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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