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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强镇再次扩权 摆脱成长烦恼
2014-07-23 08:35 | 来源:人民日报 |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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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截至2014年3月

制图:张芳曼

经济实力、人口规模、功能设施等方面都不亚于一个县市的强镇,在以往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下,常常面临“小马拉大车”的管理难题和“成长的烦恼”。拥有众多强镇的浙江省,近日公布了《强镇扩权改革指导意见》,赋予这些强镇以现代小城市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此次“强镇扩权”改革将下放77项经济管理事项、60项社会管理事项,并创新户籍管理制度、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近年来,一批人口多、规模大、经济实力强、设施功能全的“强镇”,成为浙江推进新型城市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像绍兴钱清镇,去年地区生产总值300多亿元,经济规模“块头”比普通的县还要大;诸暨店口镇有2家中国500强企业、6家上市公司,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占全镇就业总人口的97%,“产城融合”促进了产业发展、城市建设、人口集聚的良性循环。

为改变传统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下强镇发展面临的“责任大、权力小、功能弱”困境,浙江从2007年开始赋予省级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010年底,浙江选择了27个中心镇启动小城市培育试点,下放扩权事项191项、下放综合执法权455项;今年4月,小城市培育再增16个试点镇。

浙江省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此次新一轮“强镇扩权”改革力度更大,释放改革红利,满足小城市和中心镇“成长”的现实需求。扩权的强镇包括省级中心镇,特别是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按照加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的改革要求,理顺强镇管理体制,赋予与强镇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县级管理权限。

此次浙江扩大强镇的管理权限,包括经济发展、便民服务、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管理权限。为了激发发展活力,赋予强镇有关企业主体、个体工商户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权、镇域范围内民资进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类项目审批权、建设工程管理权、村庄和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权等。为了方便群众办事,下放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房产证、土地证、老年人优待证、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房屋他项权证、社保卡、驾驶证等证照的办理权,以及社会救助、民政优抚、农民个人建房审批等权限。今后,在这些强镇居住的居民,办事不用都往县城跑了。

在户籍管理制度方面也有创新突破,将全面放开强镇落户的限制,推进本地农民就地城镇化、外来人口按积分市民化。浙江将放开这些强镇本地农民的落户,允许在强镇有合法稳定职业或住所的本省进城农民落户,并继续保留土(林)地承包权、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等权益,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针对外来流动人口,将在这些强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积分内容包括流动人口年龄、文化程度、职称、技术等级、居住年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等,根据积分高低差别化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公共服务。

此外,将完善这些强镇“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内生活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将根据强镇的人口、经济规模及建设管理任务,加大县级机构延伸力度,整合职能相近的县级派驻机构及强镇相关职能机构,并以“权力清单”形式明确管理职能。有条件的市县将逐步把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延伸到强镇,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强镇财政体制,在划分收入的基础上,明确事权及相应的支出责任,调动强镇发展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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