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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打擂台:吴长江王冬雷互亮新证据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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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搜索讯  据新京报报道 (记者李蕾)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与董事长王冬雷的“内斗”不断升级。继王冬雷方指责吴长江违规抵押担保涉嫌“三宗罪”后,吴长江9月11日召开发布会对此予以否认,并指责王冬雷涉嫌侵吞1亿港元。吴长江表示,已经向境内外法院提起多项诉讼,且将于下周赴惠州收复雷士照明惠州基地。

吴长江否认涉嫌“三宗罪”

9月10日,王冬雷一方再次公布吴长江的“罪状”。即吴长江通过雷士照明(中国)违规为其他公司进行抵押担保,涉及金额达1.73亿元。吴长江因此可能涉嫌“三宗罪”。

吴长江昨日对此做出否认,并表示这是王冬雷一方对公众的误导。

“吴长江的行为并未导致雷士控股遭受重大损失。所有用于雷士总部大厦项目的贷款,均用在建项目向雷士中国提供了反担保,在建工程加上土地价值已经超过10亿人民币的价值。”吴长江的律师熊智说。

吴长江是以雷士照明(中国)总裁的身份召开的此次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吴长江还透露,王冬雷涉嫌利用职权侵吞了德豪润达应当支付给他的一亿多港元,涉嫌犯罪。

“我和王冬雷的换股是分别用现金按照约定购买对方上市公司的等额股值来操作的,在德豪润达购买我的雷士控股对价中,至今还有一个多亿港币没有给我。”吴长江称,经过律师核对,初步了解,这笔款项已经被王冬雷侵吞。

对此,王冬雷方昨日回应新京报称,吴长江所指的一亿多港元款项是在通过莫须有的事情颠倒黑白、肆意污蔑、转移公众的注意力。

吴长江欲收回惠州基地

吴长江透露,截至目前,已经在广东、重庆、香港、开曼群岛等五个地区对王冬雷提起多项诉讼。诉讼要求王冬雷返还公司印章、证照并禁止其非法使用;并向重庆万州和南岸公安局提起对王冬雷“寻衅滋事罪”或“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刑事责任控告。吴长江向香港和开曼群岛提起的是对王冬雷及雷士控股非法决议的无效诉讼。

8月29日,在雷士照明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中,吴长江被股东高票投出了董事会。

“鉴于诉讼正在进行,王冬雷当前代表雷士控股系所作出的一切决议均不当生效,一切行为的效力需等到司法裁判后方能确定。”熊智表示。

对此,王冬雷方称,对于吴长江所说的上述诉讼,至今没有收到任何传票。

吴长江方面的人士对新京报透露,下周吴长江将赴惠州收复雷士照明惠州基地。

对此,王冬雷方昨日称,吴长江与雷士照明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中国法律是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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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江:当初与王冬雷合作因斗不过投资人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在2012年吴长江与机构投资人的“内斗”中,王冬雷曾是吴长江的盟友,在吴长江被罢免雷士照明董事长和CEO后,曾力挺其重返雷士照明。吴长江昨日披露了双方当初合作的谈判细节。

“2012年我被PE投资人逼宫,无奈之下,求助于王冬雷。当时,我很困难,斗不过与我矛盾激烈的财务投资人,为此,我请王冬雷出面帮我缓解矛盾并在雷士控股公司表决问题上形成一致行动,以此渡过难关,维系雷士控股的利益。”吴长江说。

而当时王冬雷也希望双方合作,并为此提出条件,首先,帮吴长江重回董事会;同时,雷士照明负责下游,德豪润达负责上游。

双方还为此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吴长江要通过王冬雷及德豪润达公司来达到经营管理权的实现,以此避免与其他财务投资股东发生正面冲突。双方互不干涉对方经营管理。“可王冬雷突然撕毁协议,拼命地想把我彻底踢出局。”吴长江说。

雷士照明内斗大事记

2014年8月8日

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董事会通过决议罢免吴长江的CEO职务,由董事长王冬雷接替。

8月11日

王冬雷和吴长江分别在北京和重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方“罪状”,互指对方要掏空公司。

8月14日

王冬雷方宣布在雷士照明的全部36家省级经销商中,已经有29家经销商“倒戈”支持王冬雷。

8月20日

雷士照明发布公告,暂停公司重庆总部的运作,并在惠州公司建立临时总部。

8月29日

雷士照明在香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罢免吴长江一事进行表决。

9月10日

王冬雷方召开发布会宣布吴长江“三宗罪”。

9月11日

吴长江召开发布会否认“三宗罪”,并指责王冬雷涉嫌侵吞1亿港元。

互亮新证据“斗法”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雷士照明持续了近两个月的“内斗”仍未结束,创始人吴长江和大股东王冬雷相互指责时,双方也在持续向外界释放新的证据和信息。

9月10日,雷士照明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谈鹰在律师的陪同下,面对数十家媒体披露了公司前首席执行官吴长江涉嫌任职期间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信息,表示吴长江违规进行抵押担保使雷士照明遭受了1.73亿元的巨额损失。

在发布会现场,雷士照明方面还公布了吴长江涉嫌违规担保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中显示:吴长江在中国银行重庆大渡口支行通过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账户于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3日、2014年7月18日先后三次为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雷立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违规担保。

此外,来自雷士照明方面的资料还显示,2014年7月14日,雷士照明董事会发布公告,吴长江全面退出雷士照明附属公司董事会。此后的7月18日,在职务交接未完成前,吴长江利用最后的职务之便,“继2013年12月提供8940万元担保后,第二次为雷立捷公司提供了7300万元担保。”

“董事会通过了罢免吴长江的首席执行官后,公司对账户进行了查封,并且发现了一些异常,才知道吴长江的违规担保给公司造成了这些损失。”谈鹰说。

而针对这一指控,9月11日,吴长江则通过个人微博对外宣称,基于换股协议的等价购买,其并未收到德豪润达账面应付的1亿股票购买款,并称“王冬雷涉嫌鲸吞1亿资金”,还将对外公布相关证据。

公司指控吴长江违规担保1.73亿

来自雷士照明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吴长江在2014年7月18日当天与中国银行大渡口支行签订了一份《保证金质押合同》约定。

约定中显示,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为中国银行大渡口支行在上述三份借款合同中的借款及利息等主债权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保证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73亿元;未经中国银行大渡口支行书面同意,在主债权未被清偿前,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不得支取或要求返还已交付的保证金。

雷士照明方面称,吴长江与中国银行大渡口支行签订的这一纸约定,也意味着一旦主债务人不能偿清贷款,雷士照明将面临多达1.73亿元损失。而被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吴长江本人。

针对吴长江涉嫌违规担保事宜,雷士照明的代理律师表示,随着8月29日吴长江被罢免雷士照明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所有职务,雷士照明独立调查委员会的调查也在不断深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吴长江等人为上述两家公司向银行的借款提供巨额违规担保。

雷士照明代理律师称,根据上述掌握的事实,吴长江已涉嫌挪用资金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三宗罪名。

来自雷士照明公布的担保合同复印件中显示,恩纬西公司与中国银行大渡口支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雷士照明与中国银行大渡口支行于同日签订《质押合同》约定,雷士中国恩纬西公司的该笔借款本金及利息等主债务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60万元。

与此同时,复印件中还显示,雷士中国为雷立捷贷款提供了两笔主债务的质押担保,三分质押担保金额合计为1.73亿元。

“雷士照明是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吴长江在以上担保合同签署时担任雷士照明的执行董事及CEO,其明显增多雷士中国对外做出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的情况,但吴长江作为雷士照明的执行董事及CEO,并未向公众披露,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对上市公司直接负责人处以刑罚。”雷士照明代理律师的意见书中说。

吴长江回应指控

雷士照明新一次新闻发布会召开后,9月11日,吴长江也随即针对雷士照明的指控进行了公开回应。

吴长江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关于昨天下午‘雷士控股’说我涉嫌‘三宗罪的问题’,是(对)公众的一种误导。”并公开了部分证据。

吴长江称,2012年12月16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岸政府”)、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无极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无极”)三方签署《雷士控股有限公司总部项目招商协议书》。

三方约定:南岸政府出让21.9亩土地给香港无极照明投资建设“雷士总部大厦项目”。项目建成后,雷士将中国企业总部、结算中心迁入大厦办公。在达到约定的总产值和纳税额度后,南岸政府承诺给雷士控股优惠政策,例如,项目冠名权、五年内高管个人所得税区级部分返还、政府优先采购雷士产品、协助推广雷士产品、五年内企业税款区级部分90%补助。

吴长江称,因后来香港无极照明在兴建“雷士总部大厦项目”中出现资金短缺,申请雷士方面借资,以满足工程建设所需。但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没有借款给无极照明,而是向银行为无极照明提供担保用于“雷士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所需。同时,无极照明用在建项目向“雷士中国”提供了反担保,现在的在建工程加上土地价值已经超过十亿元人民币价值。这些贷款全部用于“雷士总部大厦”,反映的是雷士照明的根本利益。

“这也被王冬雷说成是我涉嫌犯罪,这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吴长江说。

相关链接:雷士曝吴长江违规抵押1.73亿 涉三宗罪

综合新京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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