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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无视”新规 监管不能沉默
2014-08-04 12:59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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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思平

8月1日是银行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第一天,但记者走访发现,部分银行不仅未落实13项收费新规,或致客户多缴费。(8月3日《人民日报》)

收费新规已公布半年,按理说各大银行有充分的时间做好准备、调试系统、更新后台,但部分银行在实际操作中仍以“刚收到通知”、“尚无具体文件”等种种理由拒绝执行。因为新规“下调价格”,对自己无益,便不积极执行。这其实是对政策的“软抵抗”。

目前我国仍以牌照发放决定银行经营的准入,银行业总体处于非充分竞争局面,处于垄断地位的银行几乎将其逐利的天性发挥到了极致。事实上,类似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2011年7月,银监会、央行、发改委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收费服务的通知》正式生效,规定储户可以免交11类34项服务费,当时多地都曾出现银行执行优惠政策“慢半拍”,甚至“该取消的没取消、不该收的又收了”的现象。

当然,板子不能只打在银行经营者身上,监管部门同样难辞其咎。如果监管部门在新规下发的同时,制定详尽实施细则,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对落实优惠政策不力的银行进行惩处,部分银行还敢如此“拖泥带水”吗?银行执行新规已经“慢了半拍”,监管可得及时跟进,绝不能姑息纵容,让消费者一再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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