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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白猪蹄”理应崴脚
2014-09-10 15:14 | 来源:法制晚报 |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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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冷库出来的生猪蹄干瘪瘦小泛黄,为何到了市场上就变得又白又胖,白里透红?北京朝来万通农贸综合批发市场肉类大厅内,有很多摊点销售这样光鲜白嫩的猪蹄。有商贩称,这类猪蹄是加工点通过“药水”浸泡而来。记者将样品送交第三方机构检测发现,多个摊位的样品残留双氧水和工业火碱。(9月9日《新京报》)

贩卖“美白猪蹄”的商贩自己都不敢吃,却居然敢销售给消费者,一只经过“美白化妆”的猪蹄价格,要比普通猪蹄多赚2元钱,动辄就是数百斤乃至上千斤的销量,利润非常可观。

制售问题食品的商家,在利益的诱惑下丢掉良心,甘冒风险赚“黑心钱”牟利,对于此等一味钻进钱眼里的商家,绝对不可姑息,理应依法予以严惩。  江德斌

销售:赚的都是“黑心钱”

监管:介入前置更主动

监管“失足”才是“美白猪蹄”等有毒产品在市场上随处可见的重要原因。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亿万人民餐桌安全,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监管部门不能总是在出事后才引起高度重视,而要主动介入认真履职,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  左崇年

检疫:行业标准须量化

事实上,正如食品添加剂不能一棍子打死,食品美容的市场需求也是客观存在。双氧水被用于食品加工也并不完全是禁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等地均在食品领域使用双氧水作为漂白剂,但使用的都是食用级双氧水,并有严格的市场监测与监管。

如果有了明细的行业检验检疫标准,并配以严苛的市场监管,不仅能让“食品美容”能在合乎法规的范围内良好运行,也能让消费者更明白、放心。武洁

维权:人人都是监督员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工作不能仅停留于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上,更要着力于培养公众权利意识和安全素养上。老百姓缺乏最基本的安全常识和识假防假能力,同时还因为普遍性的消费误区而产生错误的导向。假若人人都能成为“编外监督员”或者“义务管理者”,那么对商业诚信、行政监管,也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食品安全一直都存在,而有七分之一的人在合法权益受损后仍会放弃维权。还应该让我们认识到,构建良好的安全环境和消费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离不开每一位消费者的携手努力。提高消费能力和权利意识,是实现食品安全保障的基础性构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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