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日前发公告称,东濠涌复涌工程工期延长半年,预计今年年底完工。这意味着,东濠涌二期综合整治工程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东濠涌公咨委”)最快也将在年底完成使命,随完工解散。新快报记者近日采访公咨委多名委员和涌边居民,回顾其成立一年多以来的工作成绩,发现公咨委存在不少问题。(详见今日新快报A12-A13版)
东濠涌公咨委遭遇今日的尴尬并不令人意外,这其实也是公咨委普遍面临的问题。早在公咨委诞生之初,舆论就对公咨委定位不清、职能不明、独立性缺失、缺乏固定资金来源等问题表达担忧。可以说,这些问题无一例外地都体现在东濠涌公咨委的运作过程之中。
东濠涌复涌工程作为东濠涌一期工程的延续,总投资约8.35亿元,其中不乏景观工程,干系不可谓不大,关注不可谓不广。加上东濠涌一期已投入10亿元,东濠涌由此摘掉“臭水沟”的帽子,但并未一举完全扭转劣V类的水质,况且一经暴雨就被打回原形,更是饱受舆论诟病。此种背景之下,东濠涌二期工程自然备受关注,东濠涌公咨委也广受瞩目。
然而,令公众失望的是,东濠涌公咨委自成立以来,虽然大会小会开了不少,官博也一直在维护更新,但在争议声中,却未见公咨委发出过什么有分量的声音。除了对东濠涌二期工程中的景观工程“未深挖广州文化内涵”表示异议之外,对于东濠涌二期工程的整体部署、景观工程要不要建、财政投入是否合理、打造玻璃鱼缸式的整治模式是否可持续等核心问题,公咨委基本处于失声状态,遑论更为主动的设置议程、影响决策了。
这并非东濠涌公咨委不够尽力,而是实在无力可尽。公咨委模式虽然在广州被广泛推崇,甚至入选广州城市创新展,成为社会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之一,但公咨委自出现到现在,仍然缺乏一个法律上的明确定位:是独立的民意组织,还是第三方智囊机构?是行政部门下设的民意咨询机构,还是政府购买的社会服务?对决策是仅仅只有建议权,还是被赋予一定程度的否决权?对于公咨委所提出的建议,行政部门是否必须采纳?如果不是,那公咨委的决策效力究竟靠什么来保障?
相比于法律定位的大问题,公咨委内部组织松散、活动次数少、委员积极性低、缺乏退出机制,都只是无关大雅的技术问题。既然公咨委对决策缺乏足够的影响,职能停留于简单的技术修补,即便是无关大局的“我不接受”是否为行政部门所接受都悬而未决,那么委员参与积极性不高、舆论为此表示灰心也不是多么奇怪的事情了。
最要命的是,公咨委不仅身份模糊,而且与行政部门暧昧不清,大多时候都要仰赖行政鼻息,不仅经费依赖于行政拨款,而且办公场地、微博维护都得从行政部门借用,吊诡的是,这个行政部门恰恰是公咨委所要监督的对象,如此景况,公咨委又如何硬得起来?更让人担心的是,一旦公咨委沦为虚设,那么就很有可能成为民意道具和挡箭牌,难保有关方面不会以征求公咨委意见为由而对真正的民意视而不见。
在目前广州成立的所有公咨委中,东濠涌公咨委并非活动次数最少、话语力量最弱势的一个,有的公咨委成立之后几乎没有开展过任何活动,遑论影响决策。即便如此,坊间对公咨委的热情依旧不减,乃至无论城市建设中存在任何难题时,公咨委都会被摆上台面,甚至连地标建筑能不能放广告这种问题,也试图被纳入公咨委模式加以解决。然而,一个连自身定位都混乱不明的公咨委真能承担起这个重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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