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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的“活动经费”“活动”了谁?
2014-08-21 09:17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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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跑项目、拉关系、做公关、看望领导等诸多“活动”,早已是公开的潜规则。尤其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看望领导是下属必须要懂的礼节。逢年过节,各个政府部门的负责人都会带上“红包”去看望领导,红包的大小和领导级别成正比。这些经费最后多变成“加油费”、“办公费”等予以冲账。

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额尔敦仓一审被判无期。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1年期间,额尔敦仓利用其担任鄂托克前旗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活动经费”和看望领导为名,侵吞公款人民币350万元。

“活动经费”“活动”了谁?为啥而“活动”?为什么需要如此巨额的资金?让人浮想联翩。记者进一步采访发现,贪腐案中多伴有“活动经费”的影子,有的活动了关系,有的活动了官位,还有的借“活动”之名谋取个人利益。

以“活动经费”为名谋取个人利益

关系社会,不活动哪能办事?据办案人员介绍,额尔敦仓深谙“活动”之道。他的三笔侵占国有财产行为中,均以“跑项目”、“看望领导”为名要求下属从国家公款中提供所谓“活动经费”。在额尔敦仓任职期间,“活动经费”已经成为其“话语体系”中“要钱”的代名词,只要其一说想要“活动经费”,下面的人就立刻“心领神会”,纷纷鞍前马后地替他办理,实现其目的。

“活动经费”成为公开的秘密

在最近媒体曝光的广东茂名腐败窝案中,茂名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李运容在任期间,无论是干部考察、调整,还是交流、提拔,她都要向相关干部收取“活动经费”,曾分别送给罗荫国等人共计21.5万元、港币15万元、美元2万元。广东有逢年过节亲朋好友之间互赠红包的民俗,但在茂名,民俗一度变成腐败官员行贿受贿的“障眼法”。

记者调查发现,以“活动经费”为名的索贿、行贿很常见。这其中不乏一些人看似用活动经费办公事去了,实际上在活动过程中编织了个人的关系网和利益链,甚至活动了官位。也有不少像额尔敦仓那样纯粹借活动之名谋取个人利益,最后把钱都挥霍了。

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马俊飞,每天都会接待大批带着活动经费找他批项目的人。2013年侦查人员从他位于北京和呼市两处住宅中查获大量现金,包括0.88亿元人民币、419万美元、30万欧元、27万港元、43.3公斤黄金……此时,距其担任副局长一职刚22个月,在此期间,他平均每小时“收入”近万元。

文/新华社记者 张丽娜 刘懿德 陈尚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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