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报刊首页 >正文
清理“吃空饷”,不能退款了事
2014-09-10 07:58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放大 缩小
 

作者:吴元中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近日公布“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阶段性成果:该市各单位总计核查“吃空饷”人员769人,追缴资金92.027万元。(9月8日新华网)

作为“阶段性成果”,能查出这么多“吃空饷”人员,并追缴如此大额的资金,成绩确实不小。然而,在769人的“吃空饷”人员中,开除、辞退、辞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加起来只有11人,而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当予以辞退或除名,决不能补办调转手续或返岗上班。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吃空饷”者,不仅仅要追回“空饷”,更重要的是追究责任,堵住吃空饷的漏洞。否则,就是对吃空饷者的姑息纵容。此外,在没有病假或内退手续的情况下,能长期脱岗不上班,不被处分还能吃成“空饷”,显然是领导失职或者有共同舞弊的嫌疑,因此,对于吃空饷者的上级部门和单位相关领导也应该进行追责。如果清理“吃空饷”最后都是以退钱了事,那么谁也无法保证,在清理了先前的“吃空饷”行为后,不会再产生新的“吃空饷”者。


   
免责声明:
本页面呈现之信息,如无特别注明的,均来源于网页现这些内容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证实其真实性。如中国搜索呈现的稿件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版权说明:
凡来源标注为“中国搜索”的本网稿件,转载时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