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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柯文哲公布竞选经费看台湾“政治献金”管理
2014-09-15 16:13 | 来源:南方都市报 | 手机看新闻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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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长候选人柯文哲近日破纪录公布了竞选经费。由此得知,选战开打前3个月(今年4月到7月),他共募得2223万新台币,支出则有1200万。其中有400多笔的个人捐赠,金额达1437万元。网络募款的金额则占了1/4强,为574万新台币。

竞选支出金额,公布到了巨细甫遗的地步。从润喉糖、卫生纸到邮票费用,统统在列。柯文哲是想通过这个举动,来表达他一旦当选,必会将台北市政府所有开支网上公开的决心。他要求国民党籍候选人连胜文效仿,连胜文团队表示,不随之起舞。

连胜文当然可以不如此公开经费明细,因为柯文哲此举并非法律硬性规定。但从争取民众选票的角度,柯显然占了先机。

柯文哲是无党籍候选人,但得到民进党中央支持,也可以说是代表绿营在参选。从今年的选情看,国民党颇不乐观。这从政治献金的收入上也可窥见端倪。

台“监察院”日前公布了各政党去年政治献金收支结算表,从中可看出,国民党去年政治献金收入约2800万新台币,跟前年1.1亿相较大幅缩减;民进党政治献金收入则是1.3亿新台币,跟前年收到的捐款数字差不多。

政治献金虽然更多是有钱人和机构的行为,不直接代表普通民众的意愿,但也能间接反映出捐赠者对民意走向的判断。

按照台湾“政治献金法”对“政治献金”的定义,它指“对从事竞选活动或其他政治相关活动之个人或团体,无偿提供之动产或不动产、不相当对价之给付、债务之免除或其他经济利益。但党费、会费或义工之服务,不包括在内。”说得浅显直白一点,就是对竞选和政治活动所进行的捐款。

之所以制定“政治献金法”,出发点在确保政治活动公平及公正,健全民主政治发展。选举需要金钱,这很大程度上依赖政治献金的捐赠。

在台湾,按规定只有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才可接受政治献金,“监察院”为政治献金的申报机关。接受政治献金者需要在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所有政治献金需在接收后15日内存入账户,除遗嘱捐赠或匿名捐赠外,应对献金开立收据。

法律保障接受政治献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或其他利害关系,妨害政治献金的捐赠。但捐赠和接受政治献金,也有一系列的限制条件。公营企业、宗教团体、与政党经营事业有巨额采购契约的企业及台湾地区以外的机构和个人等,均不得捐赠政治献金,且捐赠不得寻求不当利益。

捐赠数额也有限制,对同一参选人每年捐赠总额,个人不得超过新台币10万元(营利事业限额100万元,人民团体限额50万元)。违法收受政治献金,视情况处几十万到一百万元或二到三倍罚款。

台湾“政治献金法”实施于2004年,按照“监察院”的统计,到今年8月31日,共有801件裁罚确定案件,罚款金额为新台币1亿4381万元。 南都记者 韩福东

原标题:从柯文哲公布竞选经费看台湾“政治献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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