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只重人事的纠葛、不重思想的对错,只论派别、不论是非,这本身就是一种很坏的思维习惯,一种很坏的国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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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我曾经引用过鲁迅《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中这样一段话:“我以为‘打死老虎’者,装怯作勇,颇含滑稽,虽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却怯得令人可爱。”这段话很值得注意,我们不可轻轻放过。
《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是一篇很有名的文章,相信很多人都读过。该文的主要意思是:中国还不适宜提倡“费厄泼赖”(fairplay)的精神;相反,在中国应当提倡的是“痛打落水狗”。显然,鲁迅反对宽恕、宽容,按照他的意思,对于“落水狗”、“坏人”、反对改革者、落后反动阶级,就应该穷追猛打,将他们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不过,在这篇充满不宽恕精神的名文中,却出现了前引颇为宽恕的句子,和整篇文章的内容很不协调。鲁迅不宽恕“落后反动”的“坏分子”,对于“打死老虎”的做法,却很是宽恕,认为“怯得令人可爱”。“可爱”两个字从迅翁嘴里说出来,的确很不容易。不过,这却让我有点犯难:鲁迅有时宽恕,有时不宽恕,标准是什么?差异对待的原因何在?也就是说,鲁迅对什么宽恕?对什么不宽恕?
这里,我不妨提出一个简单化的答案:鲁迅对“坏人”不宽恕;对“坏思想”宽恕。
鲁迅写《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起因于林语堂的一篇文章。林语堂《插论语丝的文体——— 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中说:“‘费厄泼赖’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也只好努力鼓励,中国‘泼赖’的精神就很少,更谈不到‘费厄’,惟有时所谓不肯‘下井投石’即带有此义。骂人的人却不可没有这一样条件,能骂人,也须能挨骂。且对于失败者不应再施攻击,因为我们所攻击的在于思想非在人,以今日之段祺瑞、章士钊为例,我们便不应再攻击其个人。”可以说,正是林语堂的这篇文章,引出了鲁迅的名文。不过,遗憾的是,林语堂“我们所攻击的在于思想非在人”的说法并没有引起鲁迅的重视。鲁迅所在意的,仍是人事,而非思想。
还有一个旁证,能够证明鲁迅在意的是人事而非思想观念。
就在鲁迅写作《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的同一年(1925年),陈源在一篇《闲话》中讲了这样一件事:张歆海看见两个美国兵打了中国的车夫和巡警,于是三四十个中国人,后来甚至聚集到百余人,都跟在美国兵后面喊“打!打!”,美国兵却终于安然的走到东交民巷巷口,还回头笑着喊道:“来呀!来呀!”说也奇怪,这喊打的百余中国人不到两分钟便没有影踪了。对于这样卑怯的行为,陈源当然很是瞧不上眼,他说:“打!打!宣战!宣战!这样的中国人,呸!”
张歆海见到的事例,和“打死老虎”的做法一样,都是卑怯的典型表现。鲁迅一向致力于“国民性批判”,注重挖掘中国人的劣根性,理应对此重视才对。不过,对于“打死老虎”,他很宽容地放过了;对于张歆海见到的事例,他的锋芒所向,不是那百余人身上体现出的卑怯,却是张歆海、陈源等“坏人”:“这样的中国人,呸!呸!!!”如何解释鲁迅此处的作为呢?恐怕还是前面说的:鲁迅所在意的,是人事,而非思想观念。鲁迅是“语丝派”,张歆海、陈源则是“现代评论派”;“非我同派,其心必异”,张歆海、陈源自然是“坏人”;对于“坏人”,自然要“一个都不宽恕”。陈西滢说:“中国人是没有是非的。……凡是同党,什么都是好的,凡是异党,什么都是坏的。”这句话对于鲁迅大概也能适用。
只重人事的纠葛、不重思想的对错,只论派别、不论是非,这本身就是一种很坏的思维习惯,一种很坏的国民性。我们不妨从鲁迅身上吸取教训,多多宽恕那些在利益和观念上和我们不同派别的“坏人”;对于我们身上懒惰、下流、苟且、卑怯、党同伐异的“坏思想”“坏习惯”,却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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