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每一次院士评选都能吸引大量目光,今年格外受到关注。去年6月,两院召开院士大会,对《章程》进行了较大修订,对院士的提名、票选、退出都有了一些新的规定,其中包括处级以上干部不得参评等。
今年1月1日,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启动,年轻化、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规定是增选亮点。在今年6月和7月,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分别公布了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360人中有34名候选人来自国家电网、中国石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等国企,候选人大多担任总工程师职务,占总人数的16.5%。(《华商报》8月17日)
每一次院士评选都能吸引大量目光,今年格外受到关注。去年6月,两院召开院士大会,对《章程》进行了较大修订,对院士的提名、票选、退出都有了一些新的规定,其中包括处级以上干部不得参评等。
今年的两院院士评选,是《章程》修改以来的第一次落地实施,但一些老问题似乎仍然存在。大量政府官员退出参评,这的确是一个价值回归和重大进步,但我们还是在其中看到34名国企人员参评,有些还是高管。这引起了广泛争议,质疑者认为有的国企高管是中管干部或各地的省管干部,也是处级以上官员,他们的参评合适吗?
理是那个理,但现实情形也不容回避。许多国企的干部确实是公职人员,理论上并不应该参评,可大量的国有企业,包括一些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其下属部门中也有许多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他们负责全国有关行业标准的制定,许多人也确实在一些学术领域取得了一些突破。他们有的拿过国家级科技奖,有的拿过许多省部级科技奖,而且他们比一些纯学院型人才更有实战和操作经验,如果把他们一刀切地完全剔除在院士评选之外,也确实有些不合理。
国企的一些官员到底应不应该参评院士,其实这不是简单的院士制度改革问题,它更涉及国企究竟如何改革的命题。笔者认为,对此,即将进行的国企改革,应该至少正视两个问题:第一,国企去行政化尤其是高管去行政级别化,仍然任重道远。虽然这一改革已经喊了20余年,但在国有企业内部,仍然有行政级别。若去行政化执行得较好,让国企人员全部成为自然人而不是公职人员,则国企人员自然可以参评院士。
第二个问题是,国企改革绕不开去社会职能化,尤其绕不开去科研化,即让企业的归企业,让权力的归权力,让学术的归学术。各国有企业要把自己的科研单位独立出去,让之成为真正独立的科研单位,这也有利于改变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受制于既得利益集团的现状。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两院院士大会开幕式时强调:“我国院士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一些社会关注、科技界反映较突出的问题,都背离了我国院士制度的本义,必须加以纠正。”应该说,正在进行的院士制度改革,就在纠正一些问题。然而,有些问题需要和国企改革匹配着进行系统考量。而这,也寄托了公众对于即将出台的《国企改革总体方案》的一些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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