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梁肇思
近日,央视新闻曝光了在微信朋友圈热销的面膜多出自黑作坊,原料低劣且添加“皮肤鸦片”糖皮质激素,有的甚至超标6000倍。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白领们的微信朋友圈内出现越来越多销售面膜、保健品等信息,买了熟人销售的伪劣产品,如何追究责任?有律师对此表示,朋友圈里的卖方,即使不是生产商也同样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白领投诉】
追究厂家很艰难,追究朋友很尴尬
新快报记者采访了30位白领,他们来自外贸、快递、快消品、广告等行业。据了解,白领的朋友圈里不仅有常见的服饰、化妆品等外用品的代购,还有食品类的销售,手工蛋糕、燕窝、阿胶和蔬果鲜花都有。虽然受访的大部分白领都表示会屏蔽朋友圈销售,但也有白领认为,来自朋友圈的熟人营销“产品更可信”和“方便下单”。不过他们表示,光顾的多数是朋友做的海外代购,或者是衣服包包这些外用品,“面膜、化妆品这些用在身体上的,或者是保健品这些吃进嘴里的,我都不敢帮衬朋友圈”。白领Sisi说。
白领Qunnie更是道出了一般女白领的心:“我朋友圈里也有人卖面膜,贵得很,299元6片,而且牌子根本没听过,但把效果说到好像能返老还童一样。我心想,这种面膜要是出问题,都不知道能追究谁,追究厂家本来就难,而追究卖方,可能搞到连朋友都没得做。”
然而,商家截图显示的客户盛赞或购买数量等,都可以通过工具造假,这让朋友圈的买卖诚信更受到质疑。朋友圈并非电商平台,如果消费者在遇到权益损害时,朋友圈的平台服务提供者仅承担“通知删除”的责任,而非电商平台责任形式。因此,从法律适用角度看,朋友圈营销还是个空白。而因为朋友圈的私密性,监管部门要监督难度更大。
【律师说法】
朋友圈销售的产品出问题,卖方要负责
对于吃“熟人经济”的微信朋友圈营销模式,它出现伪劣产品应该追求生产商还是卖方呢?对此,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最终的责任还是卖方。“在微信朋友圈的产品分为有生产厂商的产品和三无产品,对于前者,是可以按常规的法律途径维权的,但是后者,如果找不到生产厂家,卖产品给你的人,即你的朋友就是最终责任方。”王律师说。
他分析认为,朋友圈买卖的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难度很大。一般而言,如果在实体店或电商平台购买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平台投诉或保留发票找质监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工商部门投诉。“但是朋友圈的东西,比如一罐自制的阿胶膏,没有生产日期、厂商和保质日期,你很难追究它的质量问题。”王律师说,“这种情况下,要保留交易记录,证明你向谁买了什么东西,拿着这些证据到法院起诉。”
但王律师也提到,到法院起诉卖方的做法成本很大,比起在朋友圈买一个东西的成本大很多,消费者要考虑是否要冒时间、精力和金钱上的风险。他提醒消费者,朋友圈即便是有认识的朋友,但多数人只是点赞之交,消费者不应尽信他们的产品。(完)【原标题:在微信朋友圈买的面膜 出问题可追究“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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