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顾云在法庭上不认罪,自称是合法经营,与李某之间也有合法协议,不属于诈骗摄/通讯员 李佳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巍) 自称能拿到中央党校调研报告,以此为基础,可以将代理产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曾任全国高科技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紧急救援中心主任的顾云借此骗取代理商李某150万元,实际上,顾云仅向党校交纳了10万元咨询费,而其所在单位也因非法被取缔。一审被判12年,顾云不服上诉。
今天上午,该案在一中院开庭,顾云否认指控,称自己是合法经营,与李某之间有合作协议,不属于诈骗。
指控
谎称帮产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诈骗
42岁的顾云大专文化,案发前无业。
据检方指控,2011年至2013年间,顾云在海淀区五道口等地,谎称只有他实际控制的北京高建伟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才能委托中央党校出具调研报告,并以承诺能够利用调研报告将产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为由,骗取被害人150万元。被害人报案后顾云被抓,赃款均未退赔。
一审 单位被取缔 承诺代理生意泡汤
被害人李某称,他之所以信任顾云,就是因为顾云是全国高科技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紧急救援中心主任。
据了解,1996年,由原国家科委、国家教委等九部委联合组建了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全国高科技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简称高健委)是该组织的一个相关机构,属于非经营性部门。顾云称2005年他经人介绍到高健委工作,后担任紧急救援中心主任。
2009年,顾云和妻子成立北京高建伟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建伟达公司),妻子任法定代表人,他任经理。此后他以高健委主任的名头对外谈生意与合作项目。
顾云认识李某后,称几个朋友在台湾做小型游艇生意,这些游艇兼顾救援和旅游功能,他打算将游艇引入到内地,因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方便经商,让李某成立公司担任大陆方面的独家代理,和台湾签订合同。
李某2011年5月注册了北京君益芳融商贸有限公司。顾云以紧急救援中心的名义发了一个红头文件,称该公司是救援中心下属单位,便于公司和台湾公司签订合同。
但2011年5月17日,民政部因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及相关机构(含“高健委”)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非法民间组织予以取缔,台湾公司也因此要求与君益芳融签署的合同作废。
10万报告要300万 因诈骗判12年
此后,顾云说如果李某想让其代理的产品进入政府部门的采购清单,需要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出具一个调研报告,并说紧急救援中心下属高建伟达公司,可以与中央党校联系出具调研报告,但需要300万元。李某随后给了顾云一张150万元的支票。
2011年9月,顾云把中央党校出具的调研报告给了李某,题目是《国家应急救援体系及其先进装备应用研究》。后经李某了解,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名录,没要求必须出具调研报告,并且让中央党校出报告,任何单位都可以自己去协商。李某觉得被骗报案。
据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某证言显示,自称是高健委下属的紧急救援中心主任的顾云找他,说国家对低空域的直升机权限没有放开,他所在的紧急救援中心的很多会员单位对此事很关注,希望党校出一份关于紧急救援的调研报告。周某答应并告诉顾云需要收咨询费。2011年8月,周某单位和顾云签订了合作协议,费用是10万元。
此案一审时,顾云及辩护人称其是合法经营,与李某是经营纠纷,不构成犯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顾云行为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顾云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今天上午,身穿蓝色上衣和运动裤的顾云出现在法庭上,拿着一沓材料边回答法官问题边翻看。
他坚持称自己是合法经营,与李某之间也有合法协议,不属于诈骗。
顾云的辩护律师对该案证据提出异议,称一审判决书在证据采纳上具有明显倾向性,几位证人证言有冲突,但在案件焦点问题上“高度一致”。
“在关键点上一个字都不差,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他说,证人顾某在笔录中说了不少专业术语,但在一审庭上,顾某根本说不出这些专业术语。因此,律师认为包括顾某笔录在内的两份证人笔录系侦查机关伪造。
律师认为,新笔录补充的内容迎合检察院退侦意见,这是公安机关为了不让撤案而“有意为之”。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
文/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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