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中,温州苍南饶先生的儿子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学。正当一家人沉浸在喜悦之中,学校却来电说儿子可能无法被录取。原因是饶先生欠银行20万贷款不还已两年多。
新华社
父亲赖账差点牵连儿子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5月,饶先生向银行贷款20万元后,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被苍南农商银行诉至苍南法院。判决生效后,饶先生等人依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17年3月,经苍南农商银行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经法院多方努力,执行款项依然未能全部结清。去年7月,经申请人申请,案件进入终本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饶先生等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但即便如此,饶先生依然没有还钱。
如今看到儿子3年努力,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失信行为化为泡影,饶先生一改之前怠于履行的态度,马上联系了银行,分分钟还清了20万。然后他急切地给法院执行法官打去电话:“我已还清,请尽快将我从失信名单中删除!”
老赖子女受限引发热议
据媒体报道,今年当地法院已办理过多起“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案件。5月时,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吴某的儿子在当地私立学校就读,立即向该校发函,阐明吴某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明令禁止行为,要求该校不再接收该生就读。6月12日,因为被执行人郑某的儿子被上海某国企拟录用,郑某担心影响儿子的录用,主动来到法院还清已拖欠7年的1万元。
对这种“父母失信,子女受限”措施,有人点赞、有人反对。在媒体组织的话题讨论中,很多网友对此发表了看法。支持的网友认为:“这个方法很好,可以解决人的诚信问题,也会杜绝现在社会上的一些人不讲诚信的问题。”反对的网友觉得:“孩子何错之有?荒唐。不能剥夺孩子受教育权。”
律师:“连坐”无规范性依据
为了建设诚信社会,有必要限制失信人的某些行为,但是让孩子受牵连,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呢?法律问题专家岳屾山对此进行了解读。
对于“老赖”的惩戒应当依法而行。当前,“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适用情形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同时,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相关规定,上述措施应当由“由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实施”。
除了上述情形之外,并不存在有“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规范性依据。因此这种“连坐”的做法,或许有非常不错的执行效果,但是在当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依据,学校也并非能够采取此措施的合法主体,并不具有合法性和妥当性。从法律来看,缺乏足够的依据。
专家认为,规制“老赖”要立竿见影,一方面从法律规范的制定层面,可以考虑提升规范的位阶,在行政法规、法律等层面制定更为统一的文件,并考虑扩大对失信人的惩戒措施范围,增强限制性、影响力。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当前对失信人的惩戒措施,做好民法、行政法和刑法层面的配合衔接,编织严密的惩戒网。 据央视 青年时报
【 此内容为优化阅读,进入原网站查看全文。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8610-87869823】 产品建议与投诉请联系:jianyi@chinas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