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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黑龙江分行违规销售理财吃3400万罚单

2018-01-13 10:29 | 新京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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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工行黑龙江分行回复记者称,针对我行部分分支机构在对公理财业务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我行按照监管要求和总行部署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严格整改,并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

新京报快讯 12日晚间,黑龙江省银监局发布消息称,2015年6月以来,中国工商银行(下简称“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辖内13家分支机构多次违规销售对公理财,对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及责任人予以累计3400万元罚款。

工行黑龙江分行回复记者称,针对我行部分分支机构在对公理财业务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我行按照监管要求和总行部署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严格整改,并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目前,相关资金已全部收回。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我行从合规文化、制度、流程、系统硬控制等多方面入手,釆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确保相关业务风险可控。

据黑龙江银监局消息,上海银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工行黑龙江省分行6支、金额54.7亿元理财产品涉嫌违规,银监会遂责成黑龙江银监局和工行进行全面核查。通过监管部门检查和该行自查发现,自2015年6月以来,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辖内13家分支机构多次违规销售对公理财,虽已全部结清,未形成实质损失,但暴露出省分行及其辖内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2018年1月11日,黑龙江银监局查处了工行黑龙江省辖内分支机构违规对公理财事件。“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对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及责任人予以累计3400万元罚款,其中机构罚款3310万元,高管人员罚款90万元,”黑龙江银监局表示,给予15名高管人员取消任职资格、警告等处罚,并责令工行黑龙江省分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此外,黑龙江银监局对内部监管履职不力人员进行了执纪问责。

黑龙江省银监局今日公布的信息还显示,除了黑龙江省银监局,齐齐哈尔 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大兴安岭等地银监分局也公布了相应的处罚信息。其中,工行齐齐哈尔分行、工行大庆分行、工行黑龙江分行营业部因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分别被罚1040万元、880万元、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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