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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连出楼市调控新政 能否稳定房价?

2016-10-01 07:06 | 新京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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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二套房为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北京昨晚发布楼市调控新政,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要不低于35%,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二套房为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二套房为非普通自住房首付至少七成

北京昨日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共8条措施,最大的关注点,就是对住房信贷政策差别化的完善。《措施》提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在住宅用地供应方面,北京也提出了要求。《措施》提出,要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并结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

同时,为有效稳定房地产市场,各区要进一步加大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除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外,其他区要于2016年内尽快安排一批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入市交易。

在严控地价的同时,还将对项目未来房价进行预测,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以有效控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部分住宅作为租赁房源,满足城市居民租房需求。

天津实施区域性限购差别化信贷政策

昨日,天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规定,天津市将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在天津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北京楼市调控新政

1、90㎡以下住房面积占比不低于70%

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结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

2、13个区今年安排自住型商品房用地入市

各区要进一步加大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除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外,其他13个区要于2016年内尽快安排一批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入市交易。

3、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措施

在严控地价的同时,对项目未来房价进行预测,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有效控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

4、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不低于35%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

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二套房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5、在售商品房实际售价不得高于申报价

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属于期房预售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属于现房销售的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住房项目在销售中,要继续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开发企业应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确标示所有可售房源及其价格等信息,不得把明码标价变成口头告知,不得采取拖延开盘时间或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

6、房产中介不得哄抬房价

在全市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受客户委托对外发布真实的房源和价格信息,不得违规独占房源信息、哄抬房价。严禁从事首付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7、多部门专项治理违法违规行为

由市住建委、市规土委会同市发改委、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8、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北京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住建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土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等单位参加,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分析和研判,及时完善相关监管措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

焦点1

本次调控政策能否稳定房价?

业内人士称信贷政策收紧将使房价有所降温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出台各类楼市调控政策,业内人士分析,这其中,北京的力度最大,代表了新一轮全国升级调控的可能性,“房地产的高温趋势很可能从北京开始一轮降温。”

本次的住房信贷政策中,北京将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上涨至35%,非普通自住房比例上涨到40%,二套房比例提高到50%。专业人士称,此举不仅尚属首次,也是全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信贷政策收紧调控。

根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北京二手房购房者人群中,连环单比例在2016年高达45%左右,也就是其中卖掉一套房再买的改善型购房者占比接近50%。上述专业人士称,在这种情况下,北京本次出台的信贷政策,将对市场产生巨大影响,“预计北京房价将快速降温,四季度涨幅将明显放缓,在自住房大量供应后,部分区域的价格很可能出现调整。”

该人士还认为,北京本次以此力度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将会促使其他房价涨幅超过北京的城市,在后续的调控中也加大力度。

焦点2

首付提升是否增加刚需负担?

首付提至35%仍低于当前首套房平均首付比例

此前,无论是否为普通住房,北京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都是30%。本次的住房信贷政策将首付比例提升,尤其是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也提高到了35%,这是否会让购买力相对较弱的刚需人群增加负担?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北京政策的调整,体现了国家要求的分类调控,以及优先满足刚性、自住型性需求的原则。普通刚需家庭购买的大都是普通住房,其首付提高的较少,仅有5个百分点。而大户型的非普通住房,则提高到了40%。而自住房、两限房这些政策房的首付则还是30%,这就让住房贷款的支持更加优先刚需家庭。

该人士表示,根据各大商业银行的权威数据显示,当前北京首套房的平均首付比例为36%,也就是说,虽然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了35%,但其实还是少于当前购房者实际的平均首付比例,因此对于刚需家庭的购房贷款影响很小。

焦点3

二套房认定为何“认房又认贷”?

专家称应让贷款优先支持无房家庭购房

本次的新政中,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也成为焦点。此前,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属于“认贷不认房”。但北京本次的新政却表明,只要家庭名下有房,再次购房时无论是否还有贷款,都将执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属于“认贷又认房”。

“此举是更加明确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北京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分析,家庭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房只有改善和投资两种原因,相比之下,无房家庭在购买住房时更需要贷款支持,“所以应该有一个先后保障的次序,即贷款优先去支持无房家庭购买住房,然后才是改善型需求,而投资投机的需求则坚决要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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