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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有新线索 终结执行程序后又再恢复执行

2016-09-28 07:29 | 法制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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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9月27日下午2时许,朝阳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厅法官张璐,协同法官助理来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东十里堡支行,对李某银行账户余额2万余元予以扣划。

9月27日下午2时许,朝阳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厅法官张璐,协同法官助理来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东十里堡支行,对李某银行账户余额2万余元予以扣划。

执行局法官到达银行之后,向银行提供了强制执行书以及协助扣划通知书,并附上生效的法律文书,由银行来做进行查询和扣划的办理。

据介绍,银行之后会把账户的钱直接扣划到法院指定的专用账户上,法院财务会再进行入账手续,最后向当事人进行发还。

下午与法院执行人员一同前来的,还有申请人刘某。刘某告诉记者,他前些年借给被执行人李某5万多块钱,并签署了借条,但李某半年后便不见踪迹,“一直觉得是朋友,也挺信任他,就借了他5万多块钱。这之后我自己也生病需要钱,但就是找不着人。”刘某表示,李某刚借钱时还过2000块的利息,之后再也联系不上。

为了进一步了解李某的财产情况,下午执行局法官张璐协同申请人刘某来到李某户籍所在地朝阳区常营乡连心园社区居委会,对李某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李某几年前已不住在该社区,目前在哪里居住、有无生活来源都不清楚。(微信ID:fzwb_52165216)

执行局法官张璐表示,此次执行后,银行若无李某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将再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当终结执行程序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有了可执行财产,可随时恢复执行,并且终身有效。

同时张璐表示,类似于这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有很多,法院基本上都会按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法进行处理,一些案件没有可执行财产就被称为“执行不能”,法院也想通过这个案例大家做一个提示,让全社会意识到“执行不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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