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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今起施行:募捐不能“任性” 顶级富豪怎么做慈善?

2016-09-01 10:17 | 国搜报刊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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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慈善法明确,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9月1日起,慈善法正式施行,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将受到法律规范和保障。

慈善与你我息息相关。如何将人人可为的善事做好?关于慈善法,你需要知道这些事情。

个人募捐:需找慈善组织合作

慈善法明确,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中心执行主任黎颖露表示,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或者近亲属在网络上发布求助信息,应该认定为个人求助行为,法律不禁止。而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及近亲属以外的他人在网络上发起的个人募捐,属于非法募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个人想要为非亲非故的人筹集款物,开展募捐活动,还是由慈善组织来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指出,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引导慈善活动通过慈善组织来做,从而更好地规范慈善活动。

慈善组织:发起募捐不能“任性”

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

作为慈善活动的参与者,慈善组织发起募捐也不能“任性”而为。

根据《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章程;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有必要的财产;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有明确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等条件。

被成功认定为慈善组织就万事大吉了吗?当然不是。《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进行公开募捐等一系列违规行为将被民政部门追责。民政部门可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对慈善组织以及责任人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为慈善法的配套措施,目前这两个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已截止反馈,正式办法将于近期出台。

13家网络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可放心捐

慈善法要求,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根据慈善法授权,经过由公益慈善专家、互联网专家、慈善组织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捐赠人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选,民政部日前公示了包括“腾讯公益”网络募捐平台、轻松筹、中国慈善信息平台等首批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

这意味着,只有这13家网络平台能够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公众通过互联网奉献爱心时可以注意一下,如果是这13家网络平台发布的募捐信息,就可以放心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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