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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差异化收费”该怎么收?

2016-08-18 07:25 | 新华每日电讯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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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是个好主意,它意在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引导车流量,将一部分车流量从高峰时段引导到低峰时段,以达到“削峰填谷”的目的。

这一政策的整体效果应该是,高速公路的总体收费标准、车辆的总体通行成本比以前降低了,而不是提高了;高速公路经营方的收入比以前减少了,而不是增加了

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完善公路收费管理的要求。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交通运输部首次提出,将探索实行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

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是个好主意,它意在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引导车流量,将一部分车流量从高峰时段引导到低峰时段,以达到“削峰填谷”的目的。其好处是:一可以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使用效率;二可以缓解部分高速公路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三可以让部分车主少缴通行费,降低通行成本。依我之见,不仅高速公路,普通收费公路也可以探索实行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

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定然是高峰时段收费较高,低峰时段收费较低,这样才能起到“削峰填谷”、引导车流的作用。至于怎样“分时段”,目前尚不明确,可能分白天和夜间,也可能分节假日和平时,或者两个杠杆混合使用。而不管怎样“分时段”,人们对这一政策的最大期望,无疑是它能带来总体通行费用的降低,而不是相反。

这让人不禁想起阶梯水价、阶梯电价,同样是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消费,与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有共通之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不少地方出台的阶梯水价或电价政策,只有涨价的“阶梯”而没有降价的“阶梯”——多用水、电要比以前多缴费,少用水、电却并不比以前便宜。如此,人们用水、用电成本总体上涨了,实行阶梯水价或电价成了变相涨价。

希望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不要重蹈这一覆辙。理想的图景是:在收费较高时段,收费标准与目前持平,或许也可比目前略高;在收费较低时段,收费标准比目前有较大幅度降低,降得越多越有利于“削峰填谷”。即这一政策的整体效果应该是,高速公路的总体收费标准、车辆的总体通行成本比以前降低了,而不是提高了;高速公路经营方的收入比以前减少了,而不是增加了。

实际上,这样的理想图景应该成为各方努力的目标——从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文件名称即可看出,无论是完善公路收费管理,还是探索实行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主旨都是为了“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而要“降本增效”,降低收费标准无疑是不二途径,如果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成了变相涨价,则必将导致物流业的成本上升、效益降低,结果与初衷南辕北辙。

如果一车货物从南方运到北京比运到美国还贵,这是不正常的;货车司机不超载就不赚钱甚至亏本,这更是不正常的。种种数据和事实都表明,高速公路收费偏高导致物流成本畸高,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更需要以降费措施疏通高速公路“大动脉”,减轻企业和车主的负担,让货物更加自由地流通,让人们更加自由地出行。

就此而言,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应该成为高速公路降低收费的一个契机和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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