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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条”的那些事儿

2017-09-22 11:39 | 成都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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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借条通俗来讲是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借金钱或物品时书写给债权人的条子,是证明债权债务的书面凭证,也是将来实现债权的保障。

◎ 罗 章(律师)

借条通俗来讲是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借金钱或物品时书写给债权人的条子,是证明债权债务的书面凭证,也是将来实现债权的保障。日常生活中,我们都免不了会向别人借钱借物或别人向你借钱借物,这个时候打借条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许多人却认为有点难为情就不打借条。而有些打了借条却因为不规范而造成利益受损的后果。今天我们请到专业律师结合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借条聊一聊“借条”的那些事儿。

1、借条名称有讲究

借条反映的是纯粹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是借款合同的书面凭证,一般是基于借贷关系产生的。而欠条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后果,就不单单是金钱借贷关系了,有可能是基于买卖合同,也有可能是基于劳务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两者诉讼时效也有区别,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当还款期限届满之日期2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借条中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最长保护20年,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2年。而欠条中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2年。2017年10月1日即将施行的民法总则将2年的诉讼时间延长成3年,但具体施行细则还需要进一步的司法解释去明确。另,两者在诉讼活动中的举证责任也不同,欠条的举证责任要比借条更重,增加权利主张的阻力。所以日常生活中借款千万不要打成欠条。

2、姓名要素务必要写清楚

笔者曾经见过在借条中写小名、小号的,更有甚者写英文名的,别说小号、英文,其实在借条中连谐音都不能用,务必保持同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并加上身份证号码是非常有必要。另外写上住址和联系电话,对日后催款或主张权利是很有帮助的。

3、最好有担保

借款担保通常有物保或人保,也有两者皆有的情况,民间小额借款一般采用担保人方式,担保人不是借条的必备要素,但通常为了债权的安全性,很多人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选择担保人要注意的是担保人综合实力,是否能对债权内容做到保证。担保人的条款要详尽,不能随意写上见证人,见证和担保有本质的区别,担保是实现债权的多重保证,而见证只是证明借款事实是否存在。同时出借人同借款人改变借款合同内容时,应当通知担保人并取得担保人同意,否则担保人在此之后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借到”务必写

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只有在出借人实际支付了借款合同才成立。如果没有“到”字,后来出现纠纷,借款人就有可能以出借人没有向借款人支付借款为由主张借款合同不成立,加上现金交易没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那现出借人就有可能要承担败诉的结果。当然,借条仅仅标明“借到”是不够的,如果金额较大,法院会要求出借人提供交付借款的相关证据来确认借款合同的成立与否。

5、明确约定收款帐号

明确约定借款收款账号,并通过电汇的方式存入,妥善保管汇款凭证,起到固定借款出借证据的作用。当法院要求提供交付证据时就不会被动。

6、借款用途要明确具体

明确借款的正当用途,能保证借款合同的有效并受法律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后用于赌博、走私、贩毒等非法活动而仍然借款,出借人将面临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当借款人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时,出借人可以随时行使权利要求回收借款,不受借款期限影响。

7、借款期间、利率约定要明确

借款期间明确具体对借款回收时间可预期和控制,便于出借人财务管理,同时有利于保护出借人权利,自然人之间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法院将不能支持利息。即使法院支持利息,也只支持年利率24%,折算下来就是月息2分。2015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通过24%和36%两个数字划定的利率区间,不同区间,法律的态度是不同的。

24%年利率为司法保护区,年利率24%-36%的区间属于自然债务区,自然债务区内的利率给付了的借款人要求返还,法院不支持,没给付的借款人主张支付,法院同样不支持,36%及以上的利率约定将不予支持。超过36%的年利率部分给付了后借款人想要回来,基于超出36%的利率约定无效的合同,法院会支持要回的诉讼请求。

8、约定预期利息需注意

可以约定违约金、逾期利率和其他费用,但总和超出年利率24%部分,法院不予支持。约定了借款期限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借款人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借款期限内利率支付利息。既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借款人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

9、权利主张费用承担很有必要

笔者在实务中发现,众多出借人未同借款人约定债权实现费用而在主张权利时患得患失,担心投入不小费用后债权仍未实现,一拖再拖而丧失胜诉权;也有人因为未提前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而承担律师费等额外损失。约定债权费用能有效控制债权实现费用成本,同时也起到督促借款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作用。

10、正确选择担保人

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偿还或承担责任。因此担保人要具有代为清偿的能力,可以对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间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方式视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约定不明的视为2年。所以说,从有利于借款人的角度来说,约定保证期间2年更为有利。债权人一定要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担保人将不予承担保证责任。

11、约定管辖法院减少诉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为了更加明确具体,站在出借人的角度建议借款合同中协议管辖约定在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也便于出借人实现债权时更加方便快捷,减少诉累。

12、签名手印要规范

借条书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晰易辨,借款人和担保人书写的姓名一定要与身份证名字保持完全一致。《合同法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借条上签名加手印当然是双保险,捺手印使用什么指头,法律没有规定,通常使用右手食指或拇指。捺印时手指放平,均匀粘印泥后,缓缓用力加盖在签名处,确保纹路清晰可辨。

13、借条书写时间要明确

日常生活中,很多借条没有明确的时间,时间书写不规范,一般情况下,该日期应为借款实际支付时间。

14、借款证据要齐全

建议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转账凭证要妥善粘贴在借条后面,便于证明借款人、担保人、资金流向相关信息,对日后实现债权更有保障。同时借条尾部用于身份信息与转账凭证粘贴,也利于防止借条持有人在空白处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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