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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元押金无法退?土豪金共享单车被告

2017-11-29 07:38 | 钱江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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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此前被称为“亮瞎眼”的土豪共享单车——酷奇单车无法退还押金事件,有了新进展,也许能让基本上已经认栽的消费者看到另外一种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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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被称为“亮瞎眼”的土豪共享单车——酷奇单车无法退还押金事件,有了新进展,也许能让基本上已经认栽的消费者看到另外一种解决途径。

杭州毛女士将酷奇单车杭州分公司和北京总公司一并告上法院,以欺诈消费者为由,要求押金退一赔三。酷奇杭州分公司为滨江法院所辖,11月28日,钱江晚报记者获悉,4天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今年5月初,酷奇单车进入杭州市场,最早是绿色车身蓝色座椅的轻畅版,6月初推出“土豪金”版本,在功能上还多了个充电装置,可以一边骑车一边给手机充电。

●9月,酷奇单车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爆发无法退还押金的情况。钱江晚报记者曾经采访过酷奇杭州分公司负责人,当时胡姓负责人说是因为软件升级。当时也有大量消费者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酷奇杭州公司给出的答复是地方分公司只负责单车的维护,具体押金管理和平台运营由北京总公司负责。

●几天后,胡先生就联系不上了。原本租赁于杭州滨江华盛达广场7楼的酷奇杭州分公司一夜之间人去楼空。

●11月20日,北京总公司公布了三个退款电话,但是基本不是关机就是联系不上,甚至一度还传出要退押金就要去北京公司现场退。

●酷奇引入了第三方运营商“拜客科技”。事情就变成了酷奇单车的运营外包给了拜客,而押金纠纷继续停留在酷奇。但消费者还是联系不上酷奇,押金事件依然没有进展。

消费者的遭遇

想退298元押金

发现APP后台清空了缴费记录

本案的原告毛女士是众多消费者之一。今年8月,毛女士第一次租用酷奇单车。

酷奇单车的押金高达298元,是众多共享单车中最高的,其他大多数共享单车押金仅为99元。

后来,毛女士觉得酷奇单车在市场上越来越少,到11月份她想退押金,发现APP后台已经清空了她押金缴纳的记录。

上网搜索后,毛女士才知道酷奇早就负面新闻缠身,她选择了把酷奇告上法庭。

原告的代理人是浙江聚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朋鸿,他说消费者与酷奇单车之间形成的是APP服务合同,现在是酷奇单方违约,涉嫌欺诈消费者,按照消法第55条应退一赔三,这就是此次起诉的思路。

林朋鸿说,目前他所知道的受害人微信群就已经集结了50多人,大家都在等这个官司的动向。

对于这起案子的走向,林律师预判因为金额小,退一赔三也不过千把元的事情,案件很有可能调解掉。

律师的说法

此类共享单车崩盘

不退押金或可判刑

法律界人士对于这类共享单车崩盘事件表达了担忧。因为这类APP服务纠纷往往涉及人数很多,法律关系新颖。

以酷奇单车为例,根据该公司此前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8月份,该公司投放单车百万余辆,累积注册用户超1000万,每个用户需支付298元押金,若注册用户均已充值支付押金,那么涉及的押金总额近30亿元。

涉及资金巨大,这就存在民事案件转化成刑事案件的可能。

在《合同法》中有规定,因为押金的性质是不属于企业的,其性质、权利仍然属于消费者。如果是将客户的押金挪作公司他用那么就涉嫌“非法侵占”。

如果公司在设立之初就是瞄准押金这块沉淀资金而去的,那么性质更为恶劣,涉嫌“诈骗”。一旦涉嫌诈骗,其公司负责人就有可能面临无期的判罚。

从这些情况来看,滨江法院的这个案子走向更令人期待了。

企业接连倒闭 押金难退等诸多问题凸显

多部门调研酝酿共享单车配套政策

近期以来,多家共享单车企业相继倒闭,用户押金难退等问题凸显。对此,在23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交通运输部密切关注跟踪有关情况,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妥善应对处置,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出现相关风险。同时会同多个部门进行了调研,将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近日一纸“酷骑单车后续使用及退押金事宜的通知”称,北京的办公室将暂停办理押金退还业务,用户退押金都要去位于成都的公司。而另一家以“体验好、管理精细”自居的小蓝单车也陷入崩盘危机,由于押金难退,甚至催生了代办退费的黄牛。据不完全统计,从今年9月开始,由于行业洗牌,目前公开已知的有6家共享单车企业倒闭,据芝麻信用提供的数据,造成用户押金损失10多亿元。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快速发展,为社会公众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便利选择,也为构建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一些问题,比如由于行业业态模式新、发展潜力大、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中、小型运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没有找到盈利模式,发展路径不明确,经营效益不佳,失去造血功能,出现了经营困难,我们也关注到,最近一段时间已有多家企业相继倒闭,个别企业也传出用户押金退出困难等情况。”吴春耕称。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寻求解决办法。11月20日,深圳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立法举行听证会,押金管理和处理等成热议话题。深圳市交委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曾天林表示,“一车多人”收取押金的方式,积累了庞大的资金池,在金融安全、金融风险上确实有一定问题。其透露,市交委、市金融监管部门在密切关注,“相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如果对此不作出有效反应,那么接下来面临的就是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共享单车企业倒下之后受到影响的还有供应商。据媒体报道,目前小蓝单车拖欠供应商款项高达2亿元,涉及70余家供应商。此外,报废后的共享单车怎么回收、回收后如何处理,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吴春耕透露,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有关部门深入北京、广州、成都、常州等城市,以及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和自行车制造企业等进行了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将系统分析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顶层设计的政策框架下,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共享单车企业押金难退如何破解

专家:消费者押金不属破产财产应优先偿还

近期,多家共享单车企业相继倒闭,大量用户押金难以退回,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深陷“倒闭”“跑路”传闻的酷骑单车,就“退押金事宜”发出通知称,北京的办公室将暂停办理押金退还业务,用户退押金都要去位于成都的公司。而另一家以“体验好、管理精细”自居的小蓝单车近日也陷入崩盘危机。据初步梳理发现,目前公开已知的有6家共享单车企业倒闭,据业内粗略统计发现,造成用户押金损失预计超过10多亿元,亟需尽快拿出应急解决方案。

在11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的“《电子商务法(二审稿)》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座谈会”上,多名专家建议在电子商务法中规定,消费者押金不属于破产财产,如果被挪用,应该优先第一顺位还给消费者。

在23日召开的交通运输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交通运输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妥善应对处置,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出现相关风险。

交通部密切关注跟踪

吴春耕说,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快速发展,为社会公众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便利选择的同时,也出现一些问题。一些中小型运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没有找到盈利模式,经营效益不佳,出现了经营困难。最近一段时间已有多家企业相继倒闭,个别企业也传出用户押金退还困难等情况。

吴春耕介绍,针对这些问题,交通运输部将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出现相关风险。同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深入北京、广州、成都、常州等城市,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和自行车制造企业等进行了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系统分析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政策框架下,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中消协将提修法建议

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介绍,各地消协收到的共享单车押金不退投诉大概有数千起,目前都在集中精力帮消费者清退,但还是有大量消费者因押金无法退还受到财产损失。消协的工作人员担心企业一旦破产了,根本无法替消费者要回押金,作为资金的安全问题,必须有法律这一层级的立法规定,否则很难实际处置。

11月22日,中消协召开《电子商务法(二审稿)》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十几位专家、律师建言献策。多位专家就共享单车押金难退发表了意见:预付款和押金应第三方托管;建议在电子商务法中规定,消费者押金不属于破产财产,如果被挪用,应该优先第一顺位地先还给消费者。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介绍说,电子商务立法于2016年12月2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审,今年11月4日进行了二审,将维护权益特别是维护消费者权益这样一个指导思想贯穿了立法的全过程。他表示,中消协将综合专家意见和网络消费中的主要问题,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对二审稿的修改建议。

押金优先清偿消费者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建议,在电子商务法中规定,消费者押金不属于破产财产,涉及到企业破产清算时,被企业挪用的押金也应被放到财产中清算。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张严方提出,可否在《电子商务法》里增加有关资金的存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对预收资金进行银行账户存管,存管资金比例为预收资金的20%到25%。经营者为主营业务发展可申请支取存管资金,消费者要求提供预收资金存管相关信息,经营者不得拒绝。

除了押金问题,用户的预付款问题也引起了专家的热议。“预付费在电子商务领域产生的问题很多,一旦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商户跑了、平台垮了,最后往往造成预付费无法退还。”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办公室主任吴景明说。

吴景明认为,应该将预付款进行第三方托管。第三方托管和在第三方开的银行账户存储并不是一个概念。账户存储可以随时提取,而第三方托管必须有条件才能提取,应该是凭单据提取。

涉嫌格式合同霸王条款

张严方认为,共享单车平台押金的交付,更多地属于一种消保法里所说的格式条款,甚至可称之为霸王条款,因为消费者如果不交押金就无法用这个车。

对于“平台对押金的占有”这个问题,很多与会专家认为这是一种吸储行为,对于企业实施这种行为有没有资格,是否在政府监管下进行,如何防控风险等问题,都没有明确答案。

张严方说,注册用户没有租赁使用单车期间,单车平台占有注册用户押金的行为涉嫌未经批准吸储,可以定性为金融机构里的严重违规行为。不管是监管局还是工商执法大队,都可以对其进行执法。(来源:经济参考报、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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