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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雪乡导游宰羊言论”:要罚到他不敢宰客

2018-01-17 08:15 | 人民日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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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这段“宰羊论”,实在是气人。游客,不说是“上帝”“衣食父母”,那也是照顾你生意的主顾,咋成了待宰的羔羊了?还说得这么理直气壮!季节性的景区多了,有淡季,来的人少,旺季就可以宰客?

“雪乡一年只营业三个月,所以叫‘九个月磨刀,三个月宰羊’。谁是羊?大家都是羊。”近日曝光的一段视频里,一名导游为了兜售1680元的游乐项目,对游客如是说。目前,国家旅游局已责成黑龙江省旅游委调查核实,涉事导游、旅行社已被初步查明,或将面临严肃处罚。

这段“宰羊论”,实在是气人。游客,不说是“上帝”“衣食父母”,那也是照顾你生意的主顾,咋成了待宰的羔羊了?还说得这么理直气壮!季节性的景区多了,有淡季,来的人少,旺季就可以宰客?哪有这样的道理!这不是明抢吗?是得好好查一查、治一治。

从公布出来的视频看,他们欺负游客的套路,不新鲜了。这叫“不合理低价游”。一般来说花招如下:

先祭出“超低价”“零团费”的诱饵,把人忽悠过来。这叫先诱之以骗;游客上了车,走到半路,往往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导游开始训话。用各种理由,强迫消费,买这个玩那个。如果游客不听话,不好听的话就来了,指责、威胁,甚至辱骂、恐吓,强迫下车,都上来了。到了地方,服务项目往往又贵,又货不对板,游客花钱买罪受,被宰。

这种做法,严重侵害游客利益,也严重干扰行业秩序。一旦这“名气”传开,谁还敢来?对当地旅游业,对诚实经营者,都是很大的伤害,可谓竭泽而渔。早在2015年,国家旅游局还专门发过文,提出过处罚标准,比如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甚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处以30万罚款,违法所得超过30万的,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关键还在于落实好。另外,有专家提出,还可以加大惩罚性赔偿的力度,提高游客维权的积极性。如果惩罚伤不到黑心商家的筋骨,罚的还没他赚的多,恐怕就治不住。谁组织宰客“低价”游,谁就得付出高代价。

不妨给游客们也提个醒:用常识来判断,团费才两三百,管吃管住管坐车,别说在旅游景点,去一个普通县城,这些钱都不够啊!旅行社要做慈善吗?背后往往有猫腻。您想捡便宜,他们就在便宜底下挖坑,哪有那么些“漏”让您捡呢?事后就算他们受到了惩罚,您损失的时间、体验和心情,恐怕也难以弥补了。与其如此,不如提高警惕,对低于合理限度的“优惠”,多留个心眼,离坑远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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