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笔,衬托之笔也。写某事物,不直写某事物,而从该事物的衬托面多下笔墨,反而使该事物更加突出,更加感人,更加易于被人接受。画家罗工柳曾画过一幅井冈红旗的油画,整个画布都涂满了翠绿的油彩,只有中间部位,一抹鲜红,而那红旗更显突出。衬笔,主要是用人们的主观感受来衬托客观事物。文学作品常常使用这种方法,新闻作品同样可以把它拿来,为己所用。
《老残游记》中,有这样一段,是描写白妞说书的:
声音初不甚大,只觉得入耳有说不出的妙境。五脏六腑像熨斗熨过,无一处不伏贴,三万六千个毛孔,象吃了人参果,无一个毛孔不畅快,唱了十数句后,渐渐地越唱越高,忽然拔了个尖儿,象一线钢丝抛入天际,不禁暗暗叫绝。
可以说,这是一段相当精彩的文字。刘鹗写白妞的演唱技巧,并没有直接描写她的嗓音,唱法,姿态,而是入微地写了她的演唱给人的感觉,这样写起码有两个好处:一是读者容易接受,因为人的感觉是相通的。二是给作者以充分运用自己才能的机会。因为演唱者之妙处,再好,也就是那么一些,而给人的感觉,则是一个广阔天地,即使敞开抒发,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造成失实。
这种笔法,大都用在写人上。在《西行漫记》中,斯诺是这样描写邓发:
他的一头黑油油的浓发下面,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他的青铜色的脸上露出了恶作剧的笑容……
在作了一番正面描写之后,他用了衬笔:“他中等身材,看上去力气不大,所以当他走近过来,突然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时,我没有想到他的手象铁爪子似的那么有力,不禁痛得退缩了一步。我后来注意到,这个人的行动有一种黑豹的优美风度,在那套硬梆梆的制服底下,一点也不失轻巧矫健。”
通过握手时从邓发那里获得的感觉,斯诺把邓的风度刻画得栩栩如生。
衬笔是人物访问记、人物特写中常用的笔法。有些记者是主张用第一人称写新闻作品的,他们认为,用第一人称写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直接写进自己的观察和感受,而这些观察和感受,不仅可以增强报道对读者的感染力,还可以帮助读者理解记者们报道的人物和事件。由于有这个好处,他们甚至主张,不仅通讯、特写、访问记可用第一人称,就是简短的消息,也可以用第一人称。
记者白夜,是新闻作品多用第一人称写的主张者之一,他的作品,主要是人物专访,大都有“我”字。这给了他用衬笔的方便。例如:
我见到了路易·艾黎一个八十四岁的老人,仿佛一座小山似地移了过来。他五短四粗,鼻高耳大,双颊排红,白发如雪。在金色的眉毛下,闪烁着浅蓝色的温存的眼光。笑容爽朗而亲切,给人以一种精力充沛的感觉,真是松柏之姿,经霜犹茂。他那双大手,仿佛钳子一般,把我的手紧紧地钳住。
这是白夜写的《同路易·艾黎对话》中的一段文字,用的是衬笔。“给人以……感觉”那句子自不必说。开头就说,“仿佛一座小山似地移了过来”,也不是正写,而是衬笔,用采访对象给作者的感受来写采访对象。真人哪有象“小山”的呢?当然是作者的一种主观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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