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博览>正文

实时热点

换一换

网友还在搜

私人订制热点资讯
关注国搜官方微信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结束征意见 业内人士咋说?

核心提示:根据新修改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7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结束了为期两周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既是此次新一轮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同时也是难点。根据新修改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税法授权国务院确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在征求意见期间,不少业内人士表达了对加强大病医疗支出的扣除力度、细化住房贷款利息、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操作细则的期待。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建议,对于大病医疗支出扣除,应当允许纳税人扣除配偶的大病医疗费用。

上海市财政局巡视员袁白薇认为,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在表述上还可进一步明晰。比如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条款中,首套住房贷款的概念要更加明确,包括首套住房贷款是认房还是认贷,不同城市首套房贷款如何定义等。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介绍说,围绕征求意见中社会公众对扣除范围、标准、征收管理等方面提出的具体意见,将更好地研究完善办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同时,根据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还将进行动态调整。

相关阅读: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来啦!权威专家详解征求意见稿

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在10月1日已率先享受到“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基础上,人们关心明年起用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支出,能多大程度获得减税。

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权威专家,详解征求意见稿。

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支出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

——专家解读:

据统计,目前我国公办幼儿园年均收费约8000元、民办幼儿园年均收费约2000元到1.4万元;高中年学费和住宿费900元到3200元;高校本科年学费4200元到1.9万元;研究生年学费8000元到1.3万元。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甘犁测算,每年每位子女1.2万元的教育支出扣除标准,可大体覆盖全国各地各阶段子女教育的平均支出,相当于我国城镇就业人员人均月工资的2倍,并适度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据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子女的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扣除。父母双方可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

继续教育 每人定额扣除 3600元到4800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专家解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许建国说,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分设定额,是因为学历继续教育,尤其是在职研究生等费用标准一般高于非学历继续教育。

绘画、艺术、体育运动等个人兴趣爱好培训能否减税?记者了解到,继续教育概念比较宽泛,一些未纳入职业目录的个人兴趣爱好培训,与职业技能关联度不高,暂不纳入此次扣除范围。

据悉,为降低征管难度,非学历继续教育按照证书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 对个人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按照每年6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专家解读:

据悉,目前我国已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医保体系,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实际负担比例和数额较低。将扣除限额定为6万元,能够覆盖大部分大病医疗支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分析,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的起付线主要集中在5000元至2万元,统筹考虑不同纳税人群收入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允许1.5万元以上的医药费用扣除是合理的。

首套房贷款利息 在偿还贷款期间,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专家解读:

甘犁认为,将扣除范围限定于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是为了与“分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相衔接,兼顾调控效果,体现“房住不炒”的中央精神,更好地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甘犁分析,从国际上看,韩国、墨西哥、意大利等国房贷利息扣除限额占人均月工资约10%到15%,上述扣除标准约占我国人均月工资15%,处于较高水平。

住房租金 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 (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专家解读:

孙钢测算,上述扣除标准较大程度覆盖了全国平均租金支出水平,同时兼顾了各地租金水平的差异性。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总体上略高于房贷利息扣除标准,体现了对租房群体的照顾。

记者了解到,扣除方式为依据住房租赁合同扣除。根据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年按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专家解读: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将被赡养老人规定为60岁(含)以上老年人,与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以及当前退休年龄一致,社会易于接受。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老人子女已经去世,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实际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也可获得赡养老人扣除。

此内容为优化阅读,进入原网站查看全文。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8610-87869823】 产品建议与投诉请联系:jianyi@chinaso.com
责任编辑:李书苗

实时热点

换一换

私人订制热点资讯
关注国搜官方微信

网友还在搜

更多热点尽在新闻早班车
请关注中国搜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