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都听过“劫匪抢银行赶上警察发工资”的笑话,没想到类似的事真的发生了。
4月26日18时许,嫌疑人刘某在北京市丰台区右外大街,尾随一步行男子进入某餐厅,趁这名男子上楼梯时突然从后面出手,想要抢手机。结果,被秒擒!
原来,嫌疑人刘某抢的是一名刚刚下班的北京刑侦总队刑警。大概嫌疑人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竟要求看一下对方的警官证……目前,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抢夺已被案发属地丰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从法律上说,警察既是执法者又是当事人,怎么取证呢?
当然不能由这位民警自己取证办理,任何案件都是有管辖权的,一般以案发地属地公安机关负责。这起案件后续具体程序是由属地派出所办理的,这位下班刑警在案件中的身份就是普通事主,只不过职业是警察而已。
话说这位刚下班的刑警大哥本可以放松一下了,估计自己也没想到遇到这种事,出了刑警队没一会儿又成为事主被同行做起了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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