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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三点提醒:这些电信网络诈骗招数都得小心

2018-01-28 08:46 | 深圳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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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上泄露的用户个人信息,拨打受害者电话,通知其涉及某类型案件,需要到“最高检网站”或其他“检察机关网站”进行“案件清查”。

记者1月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仿冒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实施“钓鱼式”电信网络诈骗,引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据悉,目前相关部门接到报案后已正式立案并正在全力抓紧侦破案件。

不法分子假冒检察机关实施“钓鱼式”电信网络诈骗

据介绍,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上泄露的用户个人信息,拨打受害者电话,通知其涉及某类型案件,需要到“最高检网站”或其他“检察机关网站”进行“案件清查”。

在受害者看到仿冒网站上相关假的案件信息后,诈骗者即通过伪造虚假“刑事拘捕令”,以“保护账户资金安全”等为由进一步骗取受害人信息,或诱导其将存款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实施诈骗。

有的不法分子还一步步诱骗受害者进行电脑操作,在受害者电脑上安装木马恶意程序,实施电脑远程控制,盗取受害者电脑上的重要信息。

为防止广大群众上当受骗,最高人民检察院声明并提醒

——我国检察机关名称一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XX省/市/区(县)人民检察院”等表述,不存在任何“中级”或“高级”字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XX市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表述。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的域名为:http://www.spp.gov.cn,以其他域名显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均为假冒。请不要轻易打开任何电话、短信以及社交软件中所谓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尤其是以发送IP地址方式要求直接访问的网站。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不发布“执法追缉令”“全国通缉令”,不会有案件清查的相关内容。各级检察院不存在“电话办案”,没有“安全账户”,不会通过电话向任何人索要个人银行卡或账户信息。凡是要求上网查看“通缉令”、接收“逮捕令”、做“电话笔录”、要求“绝对保密”、进行“转账汇款”等情况均有严重诈骗嫌疑。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广大群众如接到类似涉嫌诈骗的电话、邮件等,请务必提高警惕,可向当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询问核实,或直接拨打110电话报警。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了解情况,通报案件线索,跟踪办案进程,形成惩治合力,坚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新闻延伸

防范通讯网络诈骗 “四要四不六一律”

日前,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也向群众发出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提醒。

警方表示,当前发生金额损失较大的诈骗手段有冒充公检法诈骗;冒充公司老总、熟人朋友QQ诈骗;虚假股票、期货、投资平台诈骗等。发生频率较高的诈骗手段是购物退货诈骗、兼职刷单诈骗、信用卡提升额度诈骗等。

警方提醒,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务必谨记以下“四要四不六一律”:

——“四要”是指转账前要通过电话等方式核实确认;手机和电脑要安装安全软件;QQ、微信要开启设备锁及账号保护,提高账户安全等级;网上聊天时要留意系统弹出的防诈骗提醒。

——“四不”是指不要连接陌生WIFI;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不要将支付密码与账号登录密码设为同一个;不要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手机号等“四大件”个人身份信息保存在手机里。

——“六一律”是指接到陌生人电话,只要谈到银行卡的,一律挂掉;只要谈到“中奖了”的,一律挂掉;只要谈到“电话转接某某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一律挂掉;只要谈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挂掉;所有短信,凡是让点击链接的、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的,一律删掉;微信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如果是熟人、朋友发来的,必须先电话核实。(深圳晚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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