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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代表沈茂德:教龄津贴标准 应当适度提高!

2018-01-26 14:08 | 扬子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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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沈茂德说,1985年国务院曾下发文件,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到教育领域,鼓励更多的优秀教师长期甚至终身从事教育工作,国家设立了一个项目叫教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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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记者 杨甜子)“教龄30年以上的老师,每月补贴10块,这个(上世纪80年代的标准现在来看)低了。”省人大代表、天一中学校长沈茂德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带来了一个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建议。“我来自教育系统,所以我更多地关注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对于江苏的教育改革可能有更多的思考。”

沈茂德说,1985年国务院曾下发文件,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到教育领域,鼓励更多的优秀教师长期甚至终身从事教育工作,国家设立了一个项目叫教龄津贴。“当时的标准是3元、5元、7元和10元,但当时教师的工资大约只有几十块钱,所以当时的教龄津贴对于实质性的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几十年过去了,现在的教龄津贴依然保持这个标准。工龄30年以上的教师,每月补贴十块,工龄5年以内的教师每月补贴三块,这在教师的工资收入中占的比例很小,这对于鼓励优秀人才,吸引优秀人才来从事教育工作,意义就很小了。”沈茂德表示,希望相关部门深度调研教龄津贴工作,适度提高教龄津贴,“这个标准太低了,这么多年没有改变过,在我们的生活水平,我们的平均工资都大幅度提升的情况下,这一标准是应该要改善的。”

作为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沈茂德对于江苏教育的品质化发展也有自己的思考。“江苏教育正在走向品质化发展,在我看来(品质发展)一是要建设更丰富的课程资源,让孩子们的学习有更多的选择,二是师资的高水平,三是办学条件的再优化,四是教育质量的全面性。江苏已经基本完成了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所以要从原来更多关注硬件的优化转到对课程的全面关注。课程发展的重点方向就是丰富性,让孩子们有更多的个性化选择。犹如老百姓进了超市一样,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东西。对于孩子在学校里的学习,我们江苏应该是具备了可能性和基础性的。在完成国家基本课程标准的基础上,还应该有一些地区性的、校本性的、更加丰富的课程,让孩子们有更多个性化、自主性的学习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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