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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太阳晕倒 老人告养老院!老人:护工忘推自己回屋!

2018-01-18 16:35 | 北京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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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年近八旬的王大爷住在房山一家养老院。去年6月,老人在户外晒太阳时昏迷。王大爷子女认为是养老院护工疏忽,忘记推回屋导致老人暴晒得了热射病。

年近八旬的王大爷住在房山一家养老院。去年6月,老人在户外晒太阳时昏迷。王大爷子女认为是养老院护工疏忽,忘记推回屋导致老人暴晒得了热射病。现王大爷将养老院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8.7万余元。今天上午,房山法院城关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老人晒太阳的时长,以及老人昏迷是热射病还是陈旧性疾病导致,成为庭审焦点。

案情:老人晒太阳晒昏迷

因为王大爷年事已高,意识不清,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愿,今天上午,老人的女儿王女士作为他的代理人出庭。

王女士诉称,自己父亲今年79岁,可能患有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加上自己和其他兄妹工作比较忙,父亲从2013年6月18日起,居住在房山的一家养老院内。

根据服务合同约定,老人住的是双人间,服务标准为普通看护。王女士称,入院之初,父亲进行了健康体检,结果显示父亲身体情况一般,但无明显疾病或隐患。“2016年,父亲在养老院里摔了一跤,去医院检查,说脑内出血,并做了引流,之前我父亲身体一直都很好。”

王女士说,2017年6月14日,大概中午11点半吃完午饭后,父亲例行被养老院护工用轮椅推到户外去晒太阳。但由于护工疏忽大意,竟然忘记了及时把老人推回房间里,致使其在烈日炎炎下暴晒长达数小时无人问津,老人陷入昏迷。

原告:索赔8.7万元

王女士回忆说,幸好当日下午自己去养老院看望父亲,“院里只有一个小树,我到的时候是下午3点,当时父亲被太阳直晒着,虽然坐在轮椅上,但身子已经瘫了,眼睛微张,无法说话。”

王女士说,当时父亲还伴随着抽搐、神志不清的症状,最高体温更是达到了41摄氏度,这时护工才拨打了急救电话。王大爷被送到医院后,最终被诊断为热射病。

王女士说,热射病是中暑的一种临床表现,但却是中暑中最为严重的一种情况,是致命性的疾病,经医生全力抢救后父亲才转危为安。

王大爷的儿女认为这次的意外完全是由于养老院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导致的,也违背了当时签订的服务合同,故多次与养老院协商赔偿事宜,但是均未得到对方的正面回应,自己无奈才诉至法院,要求养老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8.7万余元。

被告:是否是热射病存疑

被告养老院认为,案发时晒太阳的不只是王大爷一人,还有几名老人一起,只晒了四十分钟左右,王大爷就晕过去了,并不是因养老院护工将其遗忘而致使晒了几个小时所致。

被告代理人说,老人并不是11点半就被推出去了,“老人吃饭比较慢,推出去的时候应该是1点多钟,在后院树下的阴凉地,后院有4棵3米多高的树。6月份不是伏天,当天的气温不是非常高。”

被告代理人称,下午2点左右的时候,老人被发现昏迷,护工把老人推到了墙根下,并和老人的女儿一起喂了水,“因为护工不是一对一服务,当时服务王大爷的护工去看别的老人了,但后院里有一名总体看护的护工。”

“据我们了解,老人患有一些陈旧性疾病,到了2017年身体已经恶化,加上一年前老人的脑部还被查出来有疾病。”被告养老院的代理人称,热射病只是医院的一个怀疑,诊断书中并没有明确老人是因热射病导致的昏迷。“不排除老人是因为其陈旧性疾病发病导致了昏迷。”

另外,被告代理人称,原告的有些索赔款项过高,请法院酌定,可以给予原告一定的补偿。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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