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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拦高铁岂能通融?“高铁扒门女”被处2000元罚款

2018-01-11 08:09 | 新华每日电讯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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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情况通报称,1月5日16时44分,G1747次列车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女)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公安机关对此开展了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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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1月10日电 1月10日17点09分,合肥铁路公安通过官方微博“安徽铁路公安在线”发布合肥女子阻拦高铁发车事件的最新情况通报: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公安机关责令其认错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

情况通报称,1月5日16时44分,G1747次列车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女)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公安机关对此开展了调查取证。

1月10日上午,罗某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依据该条例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责令罗某认错改正,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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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合肥铁路公安通过官方微博通报旅客罗某以等丈夫为由阻拦高铁列车发车一事的最新情况: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公安机关责令其认错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然而,令人费解的是,铁路方面现场处置时最终妥协,允许其丈夫上车。女子拦车不对,执法者的“通融”则是对违法者的纵容。

高铁运行依靠的是一套严格的管理规章,每个环节之所以有明确的法规制度,就是要确保列车运行安全、有序、高效。这名女子“容我10秒钟”的理由,显然是对规则的无视,折射出一些人对法律和规则的错误认识:通融一下,没啥大不了。这种现象和思维背后,是对法律缺乏敬畏。

倡导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任务。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则要成为公民守法的有效引导。在此次事件中,铁路方面虽然采取了措施应对该女子拦车,但最终还是选择了通融,让一家三口如愿上车走人。这种通融看似“人性化”,但恰恰是在不该讲人情的地方撕开了法规的口子。

此次事件无疑是一堂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公开课,公众要从中领悟知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执法者则应明白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是松紧带,面对执法难题时,要敢于严字当头,提高执法智慧和能力,维护法律尊严。(记者刘美子、水金辰、罗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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