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博览>正文

女子扒高铁车门阻发车 律师不建议终身禁乘

2018-01-10 15:23 | 法制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缩小 放大

核心提示:昨日,上海铁路局合肥火车站发布通告称,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该女子仍强行扒阻车门,造成列车晚点发车,铁路公安目前已介入调查。


资料图

法制晚报讯(记者 张子渊 洪雪)近日,一段“女子扒住高铁车门阻碍列车发车”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一女子站在高铁车门口以“等老公”为由阻碍发车。

昨日,上海铁路局合肥火车站发布通告称,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该女子仍强行扒阻车门,造成列车晚点发车,铁路公安目前已介入调查。

目前,涉事女子已经被单位停职。

铁路官方通报

铁警已介入调查

近日,一段女子站在高铁列车车门阻拦高铁发车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视频中,一名女子站在列车车门处与一名列车工作人员进行争执,争执中女子始终横跨车门,或者倚靠在车门上。

列车工作人员曾试图将女子拖到车门外,但当高铁列车车门即将关闭时,该女子又用脚挡住车门。视频显示,该女子身旁还带着一个小女孩,整个过程中,该女子还对拍摄视频的人指指点点,要求其删掉视频。

昨天上午,上海铁路局合肥火车站就网络视频发布官方通报称,1月5日,由蚌埠南开往广州南站的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停靠时,一名带着孩子的女性乘客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拦车门关闭,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均无果,造成该列车晚点发车。

据了解,目前铁路公安已介入调查处理。

昨日下午,安徽合肥庐阳区教体局发布通报证实“高铁拦门”女子系永红路小学教师罗某。目前,教体局已对其作出停职检查处理。

通报中称, 罗某为等候爱人,用身体强行阻拦车门关闭,并要求列车员通知检票员放行其爱人,列车员和乘客多次劝解无果,此举影响恶劣。

记者在该小学官网上看到,该女教师为教导处副主任,小学语文高级教师,2009年所带班级荣获区级优秀中队,2010年被评为区级德育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区级优秀班主任,从教至今近20年。

涉事女子:我没拦阻动车

昨日,涉事女子罗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时其老公并未迟到,一家三口是一起进的站,且她并没有拦阻动车。

罗女士称,事发当天因走错了车站,到检票口时已16时37分了,但他们在出租车上查到这趟车晚点到16时52分发车。

为了赶火车,罗女士在前面拉着女儿跑,其老公拿着行李在后面,到检票口时,检票口没有关,工作人员放行了罗女士和其女儿。但是,当她跑到站台发现其先生被检票人员拦下。

罗女士称,她认为老公就在楼上检票口,只要站台列车长用对讲机跟楼上说一声,检票口就能放行,但列车长就是不帮她。“10秒钟就能上车,但他们总共拉了我5分钟,否则根本不影响动车开车。”

罗女士称,后来乘警赶到,将其先生从楼上放了下来,一家三口才都上了车。

据目击者陈小姐说,涉事列车从合肥发车的时间约为16点52分,上车后,列车长教育了罗女士,但这位女士坚称她有票,而且她到达站台的时候车还没有开,后来列车长便不再说什么。

提示:

坐火车旅客最好提前进站

据了解,为确保旅客乘车安全,火车站一般会在列车发车前3分钟至5分钟内停止检票。但全国各个火车站列车停止检票的时间根据各自情况会有不同安排,旅客最好提前半小时以上进站。

律师:

强占列车属危害铁路安全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认为,“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是《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明令禁止的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乘警有权立即对该女子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违反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对该女子进行警告甚至处5至10日拘留。

张新年还表示,我国目前对列车晚点赔偿制度缺少具体规定,乘客如果按照《合同法》进行索赔,在实践中存在巨大困境。

如果乘客因列车晚点造成延续中转等损失,铁路公司一般则会予以改签。在这起案件中,虽然是因该女子挡车行为导致晚点,但其他乘客因为与其无直接的法律关系,即便主张索赔,也只能向铁路公司主张,而后再由铁路公司进一步向该女子索赔。

虽然中国铁路总公司曾宣称构建乘客信用记录制度,可将具有若干失范、失信行为的乘客纳入黑名单,并且可向相关部门和有关征信机构提供。但目前尚缺具体实施措施,也缺少执行力度。

但不应像网友主张的那样,要将罗某纳入黑名单,终身禁乘。张新年认为,铁路公司提供的是基础社会民生服务,对乘客不能拒绝服务

此内容为优化阅读,进入原网站查看全文。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8610-87869823
相关搜索:

更多阅读

点击加载更多

今日TOP10

网友还在搜

热点推荐

扫码关注中国搜索官方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搜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