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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紧急下发通告:千万别在楼梯间、过道乱停电动车

2018-01-03 10:13 | 都市快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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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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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中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达2.5亿辆,电动三轮车社会保有量达500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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