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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深化医改实施方案:医务人员薪酬不与业务收入挂钩

2017-12-13 18:09 | 法制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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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2月13日,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公布。未来,北京“十三五”医改重点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法制晚报讯(记者 蒲长廷)12月13日,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公布。未来,北京“十三五”医改重点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据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共确定6方面23 项重点任务,主要从完善制度建设、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收入结构、改革支付方式、推进智慧医疗、改变就医格局、加强综合监管、促进医改协同八个角度切入。

据了解,力争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体系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分级诊疗制度体系、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更加完善,覆盖全人群、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健康医疗信息标准化建设达到新水平。

格局优化 基层医院转诊病人优先挂专家号

按照实施方案,北京将推动部分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到2020年,实现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0.5张康复护理床位。

为优化就医格局,北京将逐步提高二三级医院预约挂号比例和基层医疗机构转诊挂号比例,专家号优先提供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实名制预约。

《实施方案》提出,适时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以及药品、耗材价格和费用。

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将制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同时,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2017年,北京在全市三级综合医院推进住院按病种分组付费工作,并向二级医院推广;对于精神障碍等需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相对稳定的疾病,探索按床日付费;研究实行门诊按人头付费,引导慢性病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到2020年,上述改革将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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