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重庆12月6日电(记者陈国洲、周闻韬)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日前出台首创性司法保护措施,明确对在校幼儿、学生实施虐待、殴打行为的教职员工,如构成犯罪的将建议法院判令其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危害程度不够刑事处罚的,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永不录用其从事教育及相关行业。
这项称为“护蕾”专项工作指导办法的司法保护措施从幼儿园(中小学)教职人员职业法制准入、校园安全档案、安全信息强制性披露等领域,探索全方位的司法保护措施。
这一办法还明确将建立“校园安全电子档案”。规定检察机关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及其他学校的在校幼儿、学生实施监控全覆盖。同时,确定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的正确合理使用和维护,并由专人全天负责对监控视频内容的监督、检查;监控视频内容应当妥善保管,并允许幼儿、学生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合理查看。
【 此内容为优化阅读,进入原网站查看全文。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8610-87869823】无论是林黛玉的“两弯似蹙非蹙?烟眉”,还是罗敷的“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古代女...
“清宫”一时成为热门话题,故宫里的延禧宫成了很多游人“打卡”之处。当行走在红墙黄...
《官撕:冰封侠的背后》中透露,之所以拍摄第二部,是因为拍摄第一部时被公司前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