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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新规:五环内禁放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咋处罚?

2017-12-01 19:09 | 法制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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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今天上午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获表决通过。从全市禁放到12年前改为限放,再到今天修订法规获通过。北京的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再次收紧。

今起(12月1日)北京市五环路以内禁放烟花爆竹。此外,遇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全市禁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个人最高可罚500元。

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今天上午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获表决通过。从全市禁放到12年前改为限放,再到今天修订法规获通过。北京的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再次收紧。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建议,法规修改后,市政府及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和公布配套措施,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并公布五环路以外禁限放区域,保障法规的实施。

新规 空气污染橙警红警 全市禁放烟花爆竹

刚刚表决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同时,五环路以外区域,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表决通过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中还要求“宾馆、酒店、婚庆服务经营等单位应当在各自经营活动范围内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考虑到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此次新修订的“规定”增加了空气污染橙警、红警全市禁放的内容。具体表述为:“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此外,表决通过的“规定”还明确,“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临时销售网点,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设置销售网点。”

新修订的规定明确了相应的罚则。包括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按照规定燃放时间燃放的;以及在空气重污染橙色或者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等违反规定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链接:烟花爆竹燃放高峰 空气污染加剧

 记者从环保部门多年监测的除夕及次日污染情况发现,每到烟花爆竹燃放高峰,空气污染就会加剧。

记者从环保部的数据中注意到,2017年除夕夜18时,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仅19个城市空气质量为重度及以上污染。

随着烟花爆竹燃放量大幅增加,到初一凌晨2时,183个城市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其中严重污染城市105个。全国338个城市PM2.5平均小时浓度也由18时的62微克/立方米上升到213微克/立方米。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上海、南京、杭州、太原等实施禁放限放措施的城市在除夕夜间PM2.5浓度均未出现明显上升现象,和本地未禁限放的年度相比大幅下降。

除了带来空气污染,由于城市建筑高大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巨大的噪声污染。据北京市环保监测部门监测的数据可知,在1994年北京市采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前,除夕夜噪声瞬时最大值可达102.5分贝至125分贝,严重超过夜间45分贝的国家噪声标准。(记者 李洁 耿学清)

2017年北京除夕空气污染情况(1月27日)

PM2.5平均浓度 空气质量

18时前 低于75微克/立方米 良好

21时 197微克/立方米 重度污染

22时 269微克/立方米 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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