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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育儿假来了!江苏鼓励给奶爸放“育儿假”

2017-11-29 18:50 | 北京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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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生完孩子,谁来带?这是许多家庭面临的问题。而现在,“共同育儿假”正渐行渐近。江苏出台的《办法(草案)》中提出,女方享受产假期间,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五天的共同育儿假。

生完孩子,谁来带?这是许多家庭面临的问题。而现在,“共同育儿假”正渐行渐近。11月28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开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将在此次会议上审议。《办法(草案)》中提出,女方享受产假期间,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五天的共同育儿假。

新假期 鼓励给奶爸放带薪假

二胎政策已经放开近两年,但不少家庭并不愿意生育二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妈妈们的焦虑,“生了孩子谁来带?”

省妇联相关负责人说,江苏在全国率先提出“共同育儿假”,目的就是为了倡导男性参与家务劳动,共同养育子女。

与6月初征求意见时相比,这一条款有改动:从普遍性的假期变成“鼓励”执行,从不少于15天减至不少于5天。“主要还是考虑企业用工成本以及条款的实际操作性,毕竟放带薪假,企业成本肯定要增加。”相关人士表示,共同育儿假在全国都没有先例,但是一旦写入江苏地方立法,男职工就可以凭此向单位提出放假要求,这样规定比较符合实际。

目前江苏的奶爸已经享有月子里15天的带薪“护理假”,若再增加产假期间5天以上“共同育儿假”,就可以有至少20天的假期。

反家暴 拟为妇女设立庇护所

《办法(草案)》细化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配套措施,并强化了《反家庭暴力法》的可操作性,如对于受暴妇女庇护场所的设置,兼顾江苏各地区的经济差异作出开放性规定:一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或制定庇护所,庇护时间上限为15天,庇护对象既包括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也包括与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人、有赡养关系的成年人。另一方面,为节约资源并且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反家暴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和单位参与庇护、救助受害妇女的工作。

此次《办法(草案)》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查询制度,保障妇女对共有财产的知情权。其中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一方有权了解财产状况,另一方不得隐瞒。并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社会保障部门、银行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时,夫妻一方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据新华日报 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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