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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幼儿园涉虐童:如何破解"取证难、处罚轻"难题?

2017-11-25 09:35 | 国搜报刊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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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受访专家和检察官指出:园方负有举证责任;幼童的陈述有证明力;应对侵害幼童者做身份标识。

图文无关

郑赫南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疑似发生“虐童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11月22日,北京警方已接到家长报案,正根据家长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取证。24日,北京红黄蓝儿童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表声明,表示已配合警方提供相关监控资料及设备,对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

记者注意到,在类似幼童遭遇侵害的案件中,幼童往往表述不清,家长发现侵害时又往往距侵害发生时间较长,这就给执法机关办案取证带来困难。在司法实践中,该如何破解此类案件的“取证难、处罚轻”难题?

家长可否查看监控录像

据报道,涉嫌被侵害幼童所在班级的家长们,现在最迫切的想法是查看幼儿园的监控,但幼儿园目前并未对此作出回应。

在朝阳区,有部分幼儿园家长也向孩子所在幼儿园提出查看监控录像的请求,有的被园方拒绝了。“幼儿园说只有警察陪同才能查看,平时的监控录像是给园长看的,家长不能看。我们班的家长正商量着是否自费安装一个摄像头呢……”家住朝阳区的靳女士告诉记者。

“幼儿园拒绝家长查看监控录像,是不合理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品新24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幼儿园是孩子们的公共活动场所,孩子家长作为监护人理应有权查看孩子日常受护理、教育的情况。幼儿园方面拒绝提供监控录像是站不住脚的。只要家长承诺不随意在网上发布录像,不侵害其他幼童、老师的肖像权,就应该有权查看相关监控录像。

具体到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刘品新认为,园方负有一定举证责任。因为园方占有了证据——监控录像,如其拒绝提供,或者提供录像不完整、有瑕疵,都应在诉讼中承担不利后果。他进一步表示:“涉事的幼儿园、相关教育主管部门,都有责任说明,为防止幼童遭受侵害,曾经采取过哪些有效措施。”

幼童不完整陈述能否作为言辞证据

据报道,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2岁7个月的小男孩月月告诉奶奶和爸爸妈妈,说睡觉时老师会给他喂白色药片,“不用配水就喝了,不苦,每天都吃”。还有的孩子表述了其他被侵害的情节……

问题是,3岁左右的幼童,其认知能力、表述能力有限,他们的言辞,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有证明力?

“根据我国刑诉法、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幼童能清楚、有逻辑地表述相关情况,他就可以对自己知晓的情况为自己、为他人作证。”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检察官王亮表示,幼童的表述,无论是被害人陈述还是证人证言,宏观上讲,只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就具有证明力。当然,因为幼童的认知能力有限,心智没有完全发育,其言辞的证明力不能完全按照成人的标准来看待,要结合全案证据来综合判断。

刘品新也表示,在世界上有一些国家曾对言辞证据提供者有最低年龄限制(如4岁以下),后来都相继取消了,只要证人能合理表述即可。在我们国家,并没有这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不光幼童自己的陈述有证明力,他向家人的陈述事后由家人来转述,也依然有证明力。”刘品新说。

作为有多年未检工作经验的检察官,王亮建议司法机关在办案中,针对幼童取证时关注几个方面:其一,合适成年人在场,对未成年人取证应该由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在场,如果不在场,也要有合适成年人在场;其二,询问女童时应该由女性司法人员询问,尽量选择孩子觉得舒适、安全的环境,以孩子听得懂的“聊天”方式询问,少用专业术语;其三,坚持“一次为限”原则,为避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尽量少让孩子回忆不良行为过程,应采取同步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后期可以打马赛克、处理声音,但可以直接提供给检察官、法官),尽量以一次询问为限;最后,询问的同时进行心理抚慰,警察问完问题后,心理老师、专家要立即跟进,最大限度削减询问对孩子的伤害。

“除了监控录像、言辞证据,侦查人员还应注意搜集物证。”王亮提醒说,比如刺伤幼童的工具要及时收集、固定,必要时应运用技术鉴定手段证明其对幼童的伤害是否存在。

幼童伤害认定标准应否与成年人一致

除了取证难以外,对幼童被虐处罚轻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根据最高法等五部门于2014年公布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诸如颅骨单纯性骨折、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缺失半个指节等情形才可能构成“轻伤”。目前司法实践中,即便针对幼童,也依然是同样的认定标准。

可以说,我们很难预测,幼童身上因被针扎留下诸多针孔,能否被认定“受伤”?如果认定受伤,属于“轻伤”还是“轻微伤”?

在王亮看来,目前与侵害儿童入罪有关的两个“标准”亟待改变。“认定儿童‘生理伤害’的标准应该低于成年人”。王亮说,同样的伤害对儿童带来的痛苦程度是远远高于成人的,如果对儿童的伤害认定标准和成年人一样,对儿童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践中虐童类案件要认定故意伤害罪几乎不可能,而虐待类犯罪的刑期仅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亮认为,司法机关还应该重视儿童被侵害案件中的“心理伤害”。“儿童遭受的心理伤害往往比生理伤害更持久、更难愈合,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往往得不到正确评价和治疗。”王亮忧心地表示,正如台湾自杀的美女作家林奕含受困于未成年时的性侵一样,很多被侵害的儿童心理问题会有一个潜伏期,一旦爆发出来,会走向自闭、抑郁、自残自伤,有的甚至转而变成加害人。

如何确保侵害幼童者行业禁止

2016年10月,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法院以虐待被监护人罪,分别判处该市原红黄蓝幼儿园4名教师二年零六个月至二年零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认定,4名被告人多次用针将多名儿童头部、口腔内侧、四肢、臀部、腿部等处扎伤。

很显然,尽管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教师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看护职责的人”纳入虐待类犯罪适用范围,然而这类犯罪的刑罚偏轻。明年,这几名曾经虐待幼童的罪犯即将重新走向社会,如何保证他们不会再侵害天真烂漫的儿童?

“应在网上公布侵害儿童者个人信息,禁止其从事与儿童相关的职业。”刘品新认为,对于侵害过儿童的人,应该将其身份信息在网上对社会公开,并禁止其从事幼儿园校车司机、厨师、保安,或者婴幼儿保育员、保姆、月嫂等职业。

“建议借鉴国外‘电子镣铐’的做法,要求侵害过儿童的人群24小时佩戴一种GPS定位装置,同时在其身份证、护照上打出警示标识。”王亮认为,此举可以实时监控定位,同时可以要求其不得出现在学校、幼儿园周边。对于性侵儿童者,建议借鉴一些国外的做法。

》》延伸阅读

英国幼儿园如何保护儿童?

新华社伦敦11月24日电(记者张代蕾)英国义务教育从4岁开始,0到4岁婴幼儿保育阶段则是高度市场化,大部分早教机构都是私立的营利性机构,但英国幼教机构鲜有虐童事件发生。在如何规范师资、疏导教师情绪、系统督查等方面,英国幼教领域已经形成一套较为有效的体系。

幼师入职门槛标准化

在英国,一个成年人要想进入早教机构成为有独立带班资质的老师,最少需要满足三个要求:至少高中毕业且接受过幼教培训,有前雇主或学校老师推荐信,无犯罪记录。

英国政府对早教从业人员的学历资质制定了非常系统的等级,从最初级的第一级到最高级的第八级,每一级对应相应的学历和能力。

在英国念幼教专业并当了多年幼教的廖夏荫告诉记者,英国私立幼儿园对老师的要求至少是第三级以上,也就是达到高中毕业、大学预科的文化程度。公立学校幼儿园的老师入职门槛则更高,要第六级以上,也就是大学本科学历以上。

第一级和第二级属于实习生,不允许在任何幼教机构单独带班。

在英国,所有会接触到儿童和残障弱势群体的岗位都需要应聘者出具犯罪记录证明。“一所学校里从校长、老师、实习生到清洁阿姨、维修师傅,全都需要出具犯罪记录证明。”廖夏荫说。

这并不是说每个人都一定要有一份干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如果一个人一旦有过伤害儿童的犯罪行为记录在案,从理论上讲这个人这辈子都不可能再从事直接接触儿童的工作。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英国最大儿童保护机构全国防虐童协会的数据显示,英国虐童案件大多数发生在家庭内,而不是幼儿园和学校。

专业机构系统督查

无论私立还是公立,英国所有教育机构都必须在英国教育标准办公室注册并接受督查。这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教学质量督查机构,可直接向英国教育大臣提出报告和建议。

每所学校的督查报告都会公布在教育标准办公室官方网站上,内容全部公开透明,所有人可随时免费查看。督查结果分为杰出、良好、有待改善、不合格四个等级。

教育标准办公室督查的频繁程度和学校上一次的督查报告相关。不合格的学校会接受更频繁的检查,通常一年内数次;有待改善的学校两年之内要再接受一次检查;良好的学校3年内可以不再接受检查;杰出学校可至少5年免查。

“督查员完全可以在前一天下午给校长打电话通知第二天要督查,不给学校留出太多准备空间。”廖夏荫说。

除了常规的检查,如果有家长或任何人打电话向教育标准办公室督查员举报怀疑某所学校有虐童事件发生,教育标准办公室有权不通知学校直接派督查员入校检查。

教育标准办公室规定,每个学校都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儿童保护政策和方案。每个学校也都有指定的负责保护儿童安全的专员组,通常是校长和一名教师构成。如果学校工作人员发现有疑似虐童行为,要立刻书面记录并告知专员组。后者会商后决定要不要立即启动保护方案,要不要通知地方政府、警方或儿童福利机构介入。

而一旦调查机构介入确认虐童情况,幼儿园及其涉事教师将面临严惩。对幼儿园而言,即便不被勒令关闭,也会被降级到“不合格”,短期内要接受更为频繁和严格的审查。对涉事教师来说,除了终生不得从事与儿童有关的工作外,还会接受法律审判。2009年曾有一名幼儿园女老师因把大量学生照片上传儿童色情网站被判终身监禁。

注重疏导教师情绪

英国幼儿园还有严格的师生配比要求。孩子年龄越小,需要的老师越多。按照教育标准办公室的规定,早教机构如果接收一岁以下婴儿,师生比例为一比三,即每三个婴儿需要至少一个老师;接受1到2岁的幼儿,师生比为1比4;接受2到3岁的幼儿,师生比为1比8。教育标准办公室认为,一个人的时间精力有限,要求一位老师照顾过多孩子,必然增加老师的压力,而负面情绪不及时疏导,就可能为虐童事件的发生埋下隐患。

廖夏荫说,英国学校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每位老师和助教的教学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考核内容叫作“学生行为管理”,也就是考核老师能不能有效管理孩子的行为。

如果一个老师管不住孩子,不仅孩子的安全得不到保证,老师自己也容易感到沮丧焦虑,进而出现“以暴制暴”情况。“孩子越调皮,老师越大声、越易怒,师生关系恶化,班级越难管理。”她说。

此外,英国一些教育机构还会组织幼教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当志愿者,定期到各个幼儿园帮助教学中遇到困难的新手老师。(综合检察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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