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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3万余名乡村教师领到生活补助

2017-11-17 09:13 | 北京日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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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包括乡村和镇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市级财政重点支持乡村和山区镇区的中小学校。其他平原地区的镇区中小学校、乡村及镇区的幼儿园由区级财政支持。

资料图 图文无关

本报讯(记者 刘冕)市教委昨天宣布,本市12个区的771所学校、33658名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到位,每月补助最高可达4000元。市教委期望此举能吸引更多的教师到乡村任教,保障乡村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城乡间教育差距。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包括乡村和镇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市级财政重点支持乡村和山区镇区的中小学校。其他平原地区的镇区中小学校、乡村及镇区的幼儿园由区级财政支持。市级财政补助发放标准按距北京城市中心的直线距离划分为五大类。与市中心直线距离小于30公里的,乡村教师每人每月补助1400元;与市中心直线距离大于等于30公里、小于50公里的学校,教师每人每月补助1800元;与市中心直线距离大于等于50公里、小于70公里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2400元;与市中心直线距离大于等于70公里、小于90公里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3200元;与市中心直线距离大于等于90公里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4000元。

区级和校级也分别制定了差别化补助标准,调控校际间和校内平衡。房山区史家营中心小学校长汪红震介绍:“我们学校到市中心的距离在85公里左右,学校按照骨干、非骨干和任课学时长短等因素确定不同层次的补贴标准。基本上任职5年的老师月薪能达到1万元。”

补助的发放增强了乡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中心小学教师马志强说:“现在不少名师都主动要到我们学校任教了。”

截至本月6日,本市12个区已经全部落实市级财政保障的383所学校、17489名乡村教师的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提前完成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同时,各相关区政府也加大经费投入,解决了区级财政保障范围内的388所学校、16169名乡村教师的岗位生活补助。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说:“除补助外,教育部门还会为乡村教师争取进京指标,配套培训机制,不断提升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边远、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让每一名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从去年9月至今年10月,本市共为乡村教师发放了约9.13亿元岗位生活补助。市政府督查机制也已经建成,保障补助政策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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