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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沉睡”的法律!揭秘1/69背后的故事

2017-10-12 07:34 | 中国青年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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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这一趟,他们除了为月月带来了转学的手续,当面与永州市社会救助管理站进行了交接外,还带了学习、生活用品。当李华明扒着学校门缝,观察完学校环境,觉得“这里的条件非常不错”后,一行人才转身离开。那一刻,他们心中无尽感慨。

数据来源:官方统计资料

今年秋季开学,9岁的月月(化名)结束了一年多的漂泊,回到出生地——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的一所小学就读。开学之际,安徽省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李华明第三次带着工作人员来到了道县。

这一趟,他们除了为月月带来了转学的手续,当面与永州市社会救助管理站进行了交接外,还带了学习、生活用品。当李华明扒着学校门缝,观察完学校环境,觉得“这里的条件非常不错”后,一行人才转身离开。那一刻,他们心中无尽感慨。

作为一个“民政人”,李华明不知送过多少流浪儿童回家,但是月月是他遇到的最特殊的一个。今年6月2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支持申请人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的申请,撤销湖南省道县村民何某、李某夫妇对女儿月月的监护权。

去年6月,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重案队侦破了一起跨省流窜作案的盗窃案,办案人员发现,当时年仅8岁的月月也参与其中,团伙里自称其母亲的嫌疑人何某某并非其生母。为了保护月月,警方将她移交蚌埠市救助管理站,进行临时监护。

“当时她来到站里时,我们都以为她是个残疾儿童,有可能智力低下,后来发现,当时的诊断出现了误差。”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心理咨询师陈雯雯回忆,孩子不停地哭,上厕所都要人抱着去,“问她话时,她什么也不说,要么装作听不懂,要么答非所问,眼神总是很迷离。”

“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在控制她的时候,对她进行了‘洗脑’,让她不与外界沟通,不配合调查。”李华明说,在工作人员的精心照料与心理疏导下,一周之后,月月终于被“感化”了。

月月告诉工作人员,自己被何某(犯罪嫌疑人)带着从江西等地一直到蚌埠进行盗窃,如果不去盗窃,就会遭到殴打。

月月的遭遇深深刺痛了李华明与同事,他们前往月月的湖南老家进行走访后了解到,月月的父母没有履行监护职责,默认村民带领她从事盗窃,并且屡教不改,而月月的母亲也曾有过参与盗窃的前科。涉案时,月月已满七周岁,达到入学年龄,但没有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李华明说,按照惯例,孩子的父母可以把她领回去,这样一来,救助站的工作也就结束了。“但是我们很担心,一旦被父母带回去,还会继续从事盗窃,那样这个孩子的一生就毁了。所以当时我们就决定,她的父母不管,我们救助站要管!”

由于蚌埠市救助管理站没有对月月的监护权,临时救助并非长久之计,于是,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向蚌山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月月父母的监护权。

为了保障月月的受教育权,去年8月31日,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带她来到怀远县茅塘留守儿童学校入学。“让人有些意外的是,后来这个孩子学习非常刻苦,也很聪明,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数学经常考满分,对待老师同学,也非常礼貌。”李华明说。

“监护权撤销”是早已出现在我国法律中的概念,1987年起实施的《民法通则》中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2006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类似规定。

但是司法实践中,近30年来,撤销监护权的判例几乎没有,这一条款也因此被称为“僵尸条款”。

2015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其中规定,监护人有性侵害、遗弃、虐待未成年人等七种情形之一,民政部门等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判决撤销,并指定其他监护人。

2015年2月4日,江苏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国首例民政机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法院一审判决,撤销父母监护权,由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媒体报道进行的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已有69件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的“异地”撤销监护权的案例。6月2日下午,法庭宣判,“撤销月月父母何某、李某的监护人资格,同时指定月月爷爷何某吉、奶奶何某志为其监护人”。

因为是异地申请,主审法官聂雪梅对本案“格外慎重”。她多次不远千里前往月月的老家湖南道县实地走访,了解相关情况。

“孩子被别人教唆进行犯罪活动,亲生父母却默认、放任,确实性质恶劣。”聂雪梅说,过去不少地方都有不法分子“租用”儿童从事盗窃的案件,有的地方甚至形成了产业链,但是考虑到父母与被监护人之间的亲情关系,一般处理的结果都是,由父母将被监护人领回。但是,不少父母还继续放任孩子从事犯罪活动,“如此一来,孩子不能受到保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得不到体现。”

在聂雪梅看来,法院撤销月月父母的监护权,同时也是为了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我们后来去当地回访的时候发现,村里的人都知道这个事情,大家开始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

“后来,我们在调查时发现,月月的爷爷奶奶不算老,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且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有能力抚养月月。”聂雪梅说,考虑到维护亲情,促使未成年人回归家庭,法庭将监护权判给了月月的爷爷和奶奶。“她的爷爷非常感谢我们,直到今天,还经常给我电话,通告月月的学习生活情况。”

“我们所作的一切,都是出于职业担当,为了更好地保护更多的未成年人,去‘唤醒’沉睡的法律条款。”李华明感慨道。

而在蚌埠市民政局局长刘军波看来,这是“民政人”必须做的事,“一个地级市保护了一个类似儿童,全国就有可能保护几百人,一个县保护了一个类似儿童,全国就有可能保护2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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