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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内“违停免罚”让执法嵌入“人性”!

2017-09-30 09:21 | 新京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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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0分钟内“违停免罚”,是让情和理交融,既不损害交通效率,也体现了“过罚相当”的法治思维。从执法意图和民意基础看,这都不失为一步好棋。

■ 社论

10分钟内“违停免罚”,是让情和理交融,既不损害交通效率,也体现了“过罚相当”的法治思维。从执法意图和民意基础看,这都不失为一步好棋。

这两天,深圳交警推出的一项举措——10分钟内“违停免罚”,引发热议。

据深圳交警方面的解释,机动车驾驶人在非繁忙路段,短时间临时停放车辆,未造成交通拥堵或事故,且当事人在交警开出200元罚单后短时间(10分钟)内主动驶离的,可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登录星级用户账号后,按要求提交免罚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将免于罚款,仅对其违停处以警告处罚。

人性化免罚的新政,引发不小的舆论波澜,从舆情看,认同声音几乎是一边倒。这不奇怪:因为此举既显得有人情味,也无违提升交通效率的诉求。

平心而论,对违停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是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之需。但现实中,确实存在在非繁忙路段短时间临时停下车买点东西或找个人的情况,这时候停车并未造成交通拥堵或事故,其负外部性有限,对其罚款,难免激起司机的抵触情绪。有些被贴了罚单的司机,还可能因此陷入“反正罚了,继续停着”的报复心理。

正如深圳交警方面表示的,一方面将加强严管整治,确保深圳市机动车停放有序;一方面也将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过罚相当”的法治思维。10分钟内“违停免罚”的做法,显示了罚款不是目的,维护交通秩序,提升整个城市出行效率才是最终的目标。

而且,由于核心目标的调整,交警罚款不是目的,司机的临时停车需求被照顾,公共秩序的维护不受冲击,交警、司机、公众原本在事实上分离的目标,得以获得重叠。

有人担心,这会滋长随意违停行为。但其实想钻该规定的空子,还真没那么容易,因为人性化免罚还需要符合多项限制条件。

除了你得是深圳交警APP、支付宝、微信三个平台上的注册“星级用户”之外,新政目前仅对被处200元罚款的违停违法行为适用;立交、高架桥上(含匝道),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路段,交警对社会通告的交通繁忙路段,交通管制区域路段,小区、单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横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等区域暂时不适用“违停免罚”。

此外,每名星级用户仅可对本账户所绑定车辆进行申请,且每季度限申请“10分钟违停免罚”1次,申请次数不予累积。

某种程度上,10分钟内“违停免罚”,是让情和理交融。其意义则在于,理顺了交警、司机与公共秩序之间的关系,理顺了关系,大家的“气”也就顺了。

将目标定在提升城市效率,而不是在执行过程中把手段当成了目标本身,深圳的10分钟内“违停免罚”举措,是走了一步好棋。个中体现出的让执法嵌入“人性”,用人文执法呼应民众诉求,则尤其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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