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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蔓延线上 为何会存在2家老字号?

2017-09-26 09:32 | 现代快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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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定,责令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在苏宁易购、京东等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正是月饼等糕点的销售旺季,而南北稻香村又掐上了。此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定,责令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苏稻公司”)、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稻香村公司”)应立即停止在苏宁易购、京东等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9月24日,苏州稻香村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无法认同并深表遗憾,9月25日上午已积极复议。

法院裁定:苏稻线上停售“稻香村”产品

据媒体报道,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稻香村公司”)的申请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北京苏稻公司、苏州稻香村公司立即停止在1号店、苏宁易购、我买网、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

裁定书显示,北京稻香村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请求对北京苏稻公司和苏州稻香村公司采取上述行为保全措施。另外,向法院提交的由金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3000万元责任保险担保函及其与该公司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目前能够覆盖被申请人的损失。

苏稻声明:不认同裁定,已启动复议

9月24日,苏州稻香村公司通过官方微博“稻香村”进行回应,表示对民事裁定结果“无法认同并深感遗憾”,已按法定程序提起复议。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苏州稻香村公司在声明中指出,苏州稻香村是稻香村品牌的真正源头和创立者,是稻香村品牌的在先使用者,而稻香村创始于公元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的苏州。苏州稻香村最早在民国时期就注册了“禾”商标,后来苏州稻香村南派糕点的手艺传入北京,1983年成立的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称“北京稻香村南味食品店”,简称“北京稻香村”)在1996年申请了“禾禾禾”商标。

苏州稻香村公司表示,苏州稻香村是第30类糕点“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且多次许可北京稻香村使用,现持有的“稻香村”商标早在1982年申请并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于2013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同时,苏州稻香村于2003年3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2008年1月22日至12月30日,两次授权北京稻香村在糕点上使用“稻香村”商标,双方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并在国家商标局备案。

线上交易量:南北稻香村销量悬殊

“需要强调的是,这不属于判决,只是判决前的民事裁定,苏稻并没有输掉官司。”9月25日,苏州稻香村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的采访时如是说。该负责人表示,苏稻已于9月25日上午向法院提交复议。“我们认为,在当下月饼等糕点类产品销售的旺季曝出这样的裁定,是对苏稻另一种形式的打压。”

据其介绍,2005年前,两家稻香村交集不多,苏稻主要在南方市场,而北稻则深耕北京。随着地域格局逐渐被打破,引发稻香村商标的争夺。加上电商销售比重的加大,双方的争夺焦点也蔓延至线上。不过,记者了解到,苏稻已连续三年在电商的糕点食品整体销售上名列前茅。

现代快报记者在天猫商城上搜“稻香村”,出现了由北京苏稻公司运营的“稻香村食品旗舰店”与北京稻香村公司运营的“北京稻香村旗舰店”两家店铺。截至9月25日22点20分记者发稿时,“稻香村食品旗舰店”中共有151件商品。而该店销售的商品介绍中依然标记了“稻香村”字样,销售排名第一位的商品为月饼礼盒,售价为89元,月销量137689。而北京稻香村旗舰店共有75件商品,销量最好的是一款月饼礼盒,售价138元,月销量是30385。(记者 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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