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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遗产面前怎么证明她是他女儿?律师这么说

2017-09-23 11:16 | 法制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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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就在央视《律师来了》栏目组介入后,帮徐好从当地法院找到了其生母与生父的离婚调解书,有了如此强有力的证据,栏目现场,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松阳最终成为了徐好的代理律师。


图说:徐好与父亲在一起(受访者供图)

日前,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以《巨额遗产面前怎么证明“我是她女儿”》为题,报道了河南安阳的徐好女士在2014年11月她参加父亲杨玉清的葬礼时,与继母一家发生冲突。继母让其提供她生父与她生母的离婚协议书,证明她是她父亲生的女儿,方能继承其父亲生前所开办的公司10%(即1000万元)的股份这一遗产纠纷案件。

就在央视《律师来了》栏目组介入后,帮徐好从当地法院找到了其生母与生父的离婚调解书,有了如此强有力的证据,栏目现场,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松阳最终成为了徐好的代理律师。对此,看法新闻记者就此案中的一些疑点难点问题专访了郭松阳律师。

看法新闻:郭律师,此案中,徐好女士是否为杨玉清的合法继承人?

郭松阳: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案中,徐好女士是否为杨玉清的合法继承人,得先证明她是他的女儿。徐好在电视节目中称,她母亲徐用廷与父亲杨玉清于1985年登记结婚。婚后于1987年生下了她。1988年,她1岁8个月时,父母通过法院协议离婚,她由母亲抚养。

徐好还称,生母徐用廷在一次搬家中,丢失了她与前夫杨玉清的离婚协议书。而徐用廷当时是在路途中肚子痛,感觉要分娩时在就近一户邻居家请产婆帮助,生下了女儿徐好。所以徐好亦无医学出生证明。

那么即便无医学出生证明,作为1987年出生的她,在那个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大时代背景下,她肯定在出生后接种过疫苗的,所以当地医院,卫生站应该有她接种疫苗的档案资料,这个是可以作为她的出生身份证明的。

另外,80年代末那时社会流动人口还不算太大,人们的居住关系相对稳定。居委会应该有她生父母的婚姻资料档案,对她父母的婚姻状况比较清楚。另外,当地街坊邻居也应该知道她父母的婚姻状况。如果她是亲生的,那么街坊邻居肯定知道。所以,居委会的有关证明和街坊邻居的证人证言会对她有所帮助。

只要徐好女士证明了她与杨玉清存在血缘关系,她是他的女儿,哪怕他十多年没有抚养过她,也不影响他去世后,有血亲关系的女儿作为他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他的遗产。

徐好、郭松阳律师(央视截图)

看法新闻:本案中,继母有权让徐好提供其生父母的离婚协议书,以此来分割其父亲生前所开办公司的股份么?

郭松阳:徐好的继母作为其生父生前有法定婚姻关系存续的配偶,在其去世后,继承了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成为了公司的实际控股人。所以她有权让徐好提供其生父母的离婚协议书,以此来分割其父亲生前开办公司属于女儿的那部分遗产股份。

看法新闻:您在《律师来了》节目中,提到的徐好可通过亲子鉴定来认定她是她父亲的女儿,这一方法切实有效么?

郭松阳:徐好可以和自己的同父异母弟弟来做血缘关系鉴定,这样通过血缘关系来印证她就是杨玉清的女儿。至于这种同父异母的血缘关系DNA匹配度能达到多少,那得看实际鉴定结果。

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在实际操作中也有很大困难,就是两个弟弟本人是否同意和她做血缘关系鉴定,另外若其继母不同意,血缘关系鉴定也会无法进行。另一方面,杨玉清从小是一名孤儿,被养母抚养大,他没有自己的兄弟姐妹,所以这条亲子鉴定途径也走不通。

看法新闻:本案中,徐好赶在遗产纠纷诉讼时效两年期满前,向当地法院提出分割生父与继母千元共同存款的诉讼请求,对此,您怎么看?

郭松阳:我认为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延长诉讼时效的方式,但也有一定的风险性。《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本案中,徐好赶在遗产纠纷诉讼时效两年期满前,即2016年9月份,向当地法院提出依法分割她生父杨玉清与继母段某共同银行存款共计1000元的12.5%归她所有的诉讼请求,即125元。那么,这无形中将该案的诉讼时效又延长了两年,这样在诉讼期间,她若发现有新的证据,可以随时补充,这样尽最大可能的维护她的法定权益。

但是,假若法院对她的一些诉求已经开庭审理判决结案了,那么她若还是围绕遗产纠纷打官司,法院多半会以同一事不再议为由,拒绝立案。这便是我说的一定的风险性。

比较理性的做法应该是徐好申请法院对被继承人名下的所有财产账目先进行排摸调查登记,这样确定了被继承人的所有遗产后,拖长了诉讼时效,也容易帮徐好找到有利于她的证据和遗产分割数额。

值得一提的是,最新的《民法总则》将在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遗产继承就包含在民事权利内。所以徐好女士还可以依据这新的《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来为自己维权。

看法新闻:央视《律师来了》栏目组介入后,帮徐好从当地法院找到了其生父母的离婚调解书,又最终选定了您作为她的代理律师。下一步,您将怎样代理这件遗产继承纠纷案?

郭松阳:央视《律师来了》栏目组确实帮她找到了她生父母的离婚调解书,面对如此强有力的证据,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她父亲的属于她的那一部分遗产。

只是徐好还没有这样做,她本着维系亲情的目的,想拿着此离婚调解书,先和她继母私下协商,看看最终能否达成一致协议,继承到属于她那一份的遗产股份。

如果达不成协议,她再选择向法院起诉,这时我帮她再代理。我相信,依她目前所持有的这些证据,法院会支持她的遗产继承诉求的。但是亲情也很重要,能私下调解成功最好,这样不用再对簿公堂,撕破脸伤了和气。(记者张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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