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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厨noob市集被指抄袭 黄磊公司侵权了吗?

2017-09-22 17:29 | 法制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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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判断黄小厨公司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判定活动现场的门头等部分,与惠恩公司策划方案中的美术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最终,法院一审认定黄小厨公司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一审宣判后,惠恩公司不服,已提出上诉。

黄小厨noob市集被指抄袭 一审认定不侵权

“黄小厨noob市集”活动现场 资料图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夏) 北京惠恩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恩公司)因认为“黄小厨noob市集”北京站活动现场布置、活动形式等与该公司曾参与的竞标策划案近似,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黄小厨新厨房生活(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小厨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侵权不成立,判决驳回了惠恩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事件

竞标方诉“黄小厨noob市集”抄袭

“黄小厨”成立于2015年9月,是黄磊创办的生活方式品牌。

据记者了解,今年2月,惠恩公司曾参与黄小厨公司“2017黄小厨noob市集”活动策划的招投标项目。2月底,惠恩公司完成策划,向黄小厨公司先后交付了策划初稿。但此后惠恩公司未继续参与竞标。

今年4月22日-23日,黄小厨公司在朝阳颐堤港组织了“黄小厨noob市集”活动。惠恩公司认为,“黄小厨noob市集北京站”活动,现场门头、签到处、帐篷与其策划设计相同,入口处、签到区等活动与其方案相似。惠恩公司认为,黄小厨公司“noob市集”侵犯了其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黄小厨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1.6万余元、合理费用8.2万余元,并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黄小厨公司则认为,策划方案不构成作品,其仅展示了市集活动的构成,不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市集大门与惠恩公司设计完全不同,帐篷等均未利用惠恩公司设计。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判断黄小厨公司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判定活动现场的门头等部分,与惠恩公司策划方案中的美术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最终,法院一审认定黄小厨公司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一审宣判后,惠恩公司不服,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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