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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朋友圈辱骂交警被拘留 警方:群成员违法群主担责

2017-09-14 17:02 | 法制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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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该视频首次上传于8月25号下午,发布后在各个微信群内、朋友圈之间被多次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也引起了黑龙江大庆警方的重视。大庆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民警,根据违法停车告知单中的车牌号,找到了当日的驾驶人。

近日,大庆一市民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发视频辱骂交警,原本以为是泄私愤,却没想到因此“换”来了5日行政拘留。警方提示,网络是公共平台,网民一定要理性发言,切勿触碰法律的红线。

该视频首次上传于8月25号下午,发布后在各个微信群内、朋友圈之间被多次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也引起了黑龙江大庆警方的重视。大庆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民警,根据违法停车告知单中的车牌号,找到了当日的驾驶人。驾驶人表示,这个视频是乘坐她车的朋友张某拍摄并发布的。根据驾驶人反映的情况,交警与张某取得了联系,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后,张某主动到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承认了错误。

原来,事发当天张某乘坐朋友的车一起去逛街,商场附近停车位紧张,朋友就将车停在了路边。逛街回来后,她们发现车辆因为违停被贴上了罚单。在驾车离开过程中,其他车辆司机嫌她们驾车太慢指责了她们,于是张某为了泄愤拿着违法停车告知单辱骂交警,并录制了小视频发到了朋友圈。

据警方介绍,张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以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做了明确规定,此规定将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群主也负有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的监管职责。因此当发现群员发布的内容涉嫌违法,要给予警告,直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很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据黑龙江省公安厅网安总队互联网信息中心主任郑鑫介绍,近期公安机关将加大网上公开巡查力度,发现不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注意以下八类信息不发: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不明来源的所谓“内部资料”不发

4.涉“黄、赌、毒”等不发

5.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不传播

6.不要在群里公开诋毁、辱骂他人

7.涉及国家机密、军事资料不发

8.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通讯员吕畅 记者赵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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