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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方案获证监会特批 联通混改落地让谁挣了?

2017-08-22 08:13 | 北青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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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1日中国联通A股开盘涨停,联通港股开盘涨逾3%。截至收盘,中国联通A股仍然涨停,联通港股一度涨停,随后冲高回落,收盘涨超3%。宜通世纪、网宿科技、用友网络拟参与联通混改,复牌均大涨。

混改方案获证监会特批 联通A股昨复牌封涨停 联通混改落地让谁挣了

中国联通8月20日晚间发布混改方案,证监会于当晚表示,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为个案处理,适用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昨日复盘后,联通A股开盘涨停,创出2015年以来的收盘新高。“传奇牛散”王素芳更是靠联通这一只股票,一天之内身家就暴增了近一个亿。此外,联通还将以“半价福利”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不超过7550名联通核心员工将成为受益对象。

21日中国联通A股开盘涨停,联通港股开盘涨逾3%。截至收盘,中国联通A股仍然涨停,联通港股一度涨停,随后冲高回落,收盘涨超3%。宜通世纪、网宿科技、用友网络拟参与联通混改,复牌均大涨。

方案 募资不超过约779.14亿元

昨天复牌的中国联通成为两市大热门。8月20日晚间,中国联通发布混改方案,除通过老股转让和股权激励募集资金外,拟通过向BATJ在内的战略股东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90.37亿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约617.25亿元,用于优化4G网络、建设5G网络以及实现创新业务规模突破。证监会于当晚表示,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为个案处理,适用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中国联通于21日开市起复牌。

中国联通表示,本次混改前,公司总股本约为211.97亿股。在本次混改过程中,公司拟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90.37亿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约617.25亿元;由联通集团向结构调整基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约19亿股股份,转让价款约129.75亿元;向核心员工首期授予不超过约8.48亿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约32.13亿元。上述交易对价合计不超过约779.14亿元。

上述交易全部完成后,按照发行上限计算,联通集团合计持有公司约36.67%股份;中国人寿、腾讯信达、百度鹏寰、京东三弘、阿里创投、苏宁云商、光启互联、淮海方舟、兴全基金和结构调整基金将分别持有公司约10.22%、5.18%、3.30%、2.36%、2.04%、1.88%、1.88%、1.88%、0.33%、6.11%股份。新引入战略投资者合计持有公司约35.19%股份,进一步形成混合所有制多元化股权结构。

中国联通称,本次混改中,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的约617.25亿元,拟通过联通BVI公司以认购联通红筹公司配售、供股股份等方式最终投入联通运营公司。

聚焦 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作为个案处理

市场重点关注的是,8月17日凌晨,中国联通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因技术原因,公司已申请继续停牌,将在三个交易日内披露重大混改试点及通过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预案及相关文件,并复牌。但随后相关文件很快被撤下。

据了解,2016年10月10日,中国联通首次宣布将推进重大混合所有制改革,自2017年5月16日开始停牌,至8月16日与有关投资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在上交所、港交所发布了相关方案。联通混改方案一经发布,便有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方案与中国证监会的定增新规存在不相容情况。

分析指出,撤回原因或因非公开发行方案不符合再融资新规。根据证监会今年2月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中国联通方案这一比例已达到42.63%。

针对上述争议,在中国联通20日晚间发布方案后,证监会于当晚发布的《中国联通混改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中表示,证监会经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为个案处理,适用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

至此,联通混改在证监会定增新规层面已经扫除了相应的障碍。

关注 特批定增引发市场争议

中国联通的巨额定增,受到市场的关注且质疑。本次联通定增虽然是特批定增,并不属于特批上市,但同样属于特批范畴,引起市场争议。据媒体报道,实际上半年前针对定增新规的争议,即有并购专家摇头:他日国企混改启动,一定与之冲突。而对于部分监管的“一刀切”政策,有评论称,我们的国情就是,在一个高速增长、金融资源有限、利益主体冲动、司法环境又不完善的市场里,这样的现象循环往复。

对于特批,市场上曾出现不少质疑声。历史上对于新股上市特批,知名财经人士叶檀曾评论称,特批制度已经并且还在影响股票市场信用,并让新股发行市场化困难重重。财经评论员曹中铭认为,特批使得拟上市公司不存在被否决的风险,也掩盖了公司诸多问题。财经评论家皮海洲认为,“特批上市”有时意味着“带病上市”。

据了解,从2009年7月新股恢复发行以来,不少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均依照“特批”的办法,发行上市。2009—2011年两年时间,包括中国建筑、中国中冶、中国国旅、中国北车、中国化学、中国西电、中国一重、中国水电在内的8家上市央企均属于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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