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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居住证 到哪都有“家感觉” 

2017-08-08 14:32 | 法制晚报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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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去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全国多地放宽户口迁移条件,居住证制度成“标配”。

据新华社消息,记者6日从公安部获悉,今年年内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目前,29个省区市已出台居住证制度实施办法,全国共发放居住证4357万张,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基本建立。

去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全国多地放宽户口迁移条件,居住证制度成“标配”。

对于在外漂泊的人来说,拿到居住证后慢慢发现,虽然原先的暂住证和现在的居住证仅一字之差,但此举意义非凡。比如:一些打工者,不仅身份发生变化,由“打工者”变成“居民”,而且还有了“家”的感觉,可以在本地安家落户。

而今,全国户籍制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许多地方放宽户口迁移条件,居住证制度成为标配。一些地方还出台政策措施,从实际操作层面细化落实流程。比如:在四川省,除成都市外,全省所有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有序开放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吉林、山东、安徽、黑龙江、河南、云南等省份将参加社保年限缩短至“不超过1年”。

这些硬邦邦的措施,像是给“外漂者”吃了颗定心丸,很容易让他们产生“第二故乡”的归属感。其实,多一份这样的归属感,少一份漂泊感,更容易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因为他们不仅可以落地生根,还能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申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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